不得通過變換包裝提高鹽價
2009-01-12 09:07 來源:《江西日報》 責編:覃麗妮
1月10日,記者從江西省發改委相關部門獲悉,2009年全省食鹽需求量為22.6萬噸,其中從省外調入1萬噸。省發改委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食鹽價格政策,不得通過變換包裝變相提高食鹽價格,對不執行國家定價、變相漲價和壓價等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精神,2009年,江西鹽礦等我省四大定點企業共調出食鹽75.17萬噸,其中供應本省21.6萬噸,調往外省53.57萬噸。省發改委要求各定點企業要嚴格按照計劃組織生產,確保完成國家食鹽產銷計劃和合格碘鹽供應。
據了解,2009年食鹽分配調撥計劃為國家指令性計劃。省鹽業集團公司將督促各定點企業嚴格執行國家計劃,并配合省發改委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精神,2009年,江西鹽礦等我省四大定點企業共調出食鹽75.17萬噸,其中供應本省21.6萬噸,調往外省53.57萬噸。省發改委要求各定點企業要嚴格按照計劃組織生產,確保完成國家食鹽產銷計劃和合格碘鹽供應。
據了解,2009年食鹽分配調撥計劃為國家指令性計劃。省鹽業集團公司將督促各定點企業嚴格執行國家計劃,并配合省發改委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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