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勵非公有資本入新聞出版業
2005-11-17 08:50 來源:南方日報 責編:ge yan
11月15日,深圳市舉行文化產業工作會議,出臺的一系列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中,關于鼓勵和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內容引入矚目,據了解,與國家的有關政策相比,深圳的政策更為具體明確。
在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逐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投資機制市場化的文化投融資體制。允許民營和外資依法進入文化領域,提高深圳文化產業的水平和質量。
對于具體領域,規定非公有資本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出版物印刷、可錄類光盤生產、只讀類光盤復制等文化行業和領域。
同時,在國有資本控股51%以上的情況下,非公有資本可投資參股從事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等業務的文化企業,可以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
此外,非公有資本可以開辦戶外、樓宇內、交通工具內、店堂等顯示屏廣告業務,可以在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視頻節目點播服務。
在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逐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投資機制市場化的文化投融資體制。允許民營和外資依法進入文化領域,提高深圳文化產業的水平和質量。
對于具體領域,規定非公有資本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資本可以控股。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出版物印刷、可錄類光盤生產、只讀類光盤復制等文化行業和領域。
同時,在國有資本控股51%以上的情況下,非公有資本可投資參股從事出版物印刷、發行、新聞出版單位的廣告、發行,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音樂、科技、體育、娛樂方面的節目制作,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等業務的文化企業,可以建設和經營有線電視接入網,參與有線電視接收端數字化改造。
此外,非公有資本可以開辦戶外、樓宇內、交通工具內、店堂等顯示屏廣告業務,可以在符合條件的賓館飯店內提供廣播電視視頻節目點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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