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出口風險 我國食品包裝印刷面臨考驗
2009-04-14 00:00 來源:中國食品質量報 責編:陳良
【編者按:日前,歐盟食物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裝的最大遷移限量,規定了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材料內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總的遷移極限值必須低于0.6毫克/公斤!
【中華印刷包裝網】 印刷油墨用途非常廣泛,幾乎所有的食品包裝都離不開印刷油墨,它具有令產品新型化、美觀化、品牌化等特征。但印刷油墨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包括重金屬、殘留溶劑、有機揮發物及多環芳烴等。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會發生化學遷移,對食品內容物造成污染,從而導致食品中含有甲苯、二甲苯、鉛、汞、砷、鉻等有害物質,其中苯類殘留物對人體危害最大,易引起癌癥一系列疾病。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國際上對印刷油墨的極限值、允許或禁用的內含物質和評定方法尚無建立共識標準。在化學物質向食品遷移的量值這點上,歐盟法律僅制定了塑料食品包裝材料遷移至食品中不得超過1毫克/公斤的寬松限量規定,而沒有關于印刷油墨的專門立法,我國在該方面的法規也是處于真空狀態。因此,歐盟此次新出臺的要求,有意將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規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內容中,我國的食品包裝及相關食品出口企業應謹慎對待。
【中華印刷包裝網】 印刷油墨用途非常廣泛,幾乎所有的食品包裝都離不開印刷油墨,它具有令產品新型化、美觀化、品牌化等特征。但印刷油墨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包括重金屬、殘留溶劑、有機揮發物及多環芳烴等。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會發生化學遷移,對食品內容物造成污染,從而導致食品中含有甲苯、二甲苯、鉛、汞、砷、鉻等有害物質,其中苯類殘留物對人體危害最大,易引起癌癥一系列疾病。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國際上對印刷油墨的極限值、允許或禁用的內含物質和評定方法尚無建立共識標準。在化學物質向食品遷移的量值這點上,歐盟法律僅制定了塑料食品包裝材料遷移至食品中不得超過1毫克/公斤的寬松限量規定,而沒有關于印刷油墨的專門立法,我國在該方面的法規也是處于真空狀態。因此,歐盟此次新出臺的要求,有意將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規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內容中,我國的食品包裝及相關食品出口企業應謹慎對待。
據了解,我國食品包裝印刷普遍使用含苯類(甲苯、二甲苯)溶劑的油墨,食品出口也曾因包裝問題屢屢受阻。此次歐盟出臺與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印刷油墨化學物質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總遷移限值,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為保證食品不因包裝問題而受阻,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食品包裝及出口企業必須改進包裝材料的生產工藝,用安全、低風險、環保的材料替代受限制或可疑的包裝材料,尤其是承印廠商必須確保印刷后油墨中的溶劑全部揮發,油墨固化徹底,并達到應用行業的相應標準;相關部門也應與國際接軌,深入研究,及早制修訂相關食品包裝材料成分的遷移限量規定和檢測方法,輔助企業通過進口國食品包裝環保法規的嚴格檢驗,盡可能規避出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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