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瓶、玻璃瓶或將在材質上“過度包裝”
2009-08-16 10:41 來源:中華包裝瓶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據了解,拒絕過度包裝正成為商家的選擇。華潤萬家集團日前表示將聯手供應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而去年,零售巨頭沃爾瑪也曾聯手供應商,解決減少包裝空隙過大造成的運輸成本、存放成本以及包裝材料等不必要的浪費。
【我要印】“過度包裝”又出現新問題。由于目前有關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中對包裝材質沒有強制性標準,“過度包裝商品”開始在包裝盒材質上“大做文章”。
最近,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在搜狐綠色“拒絕為過度包裝買單”論壇上發布的商場超市調查顯示,在國家標準出臺后,此前月餅、保健品等禮品中包裝空隙率過大的問題已有所減少,商品包裝層數超過3層的也逐漸趨少,但是包裝盒的材質越來越復雜和多樣,導致商品包裝過重的新問題產生。
今年3月,國家批準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把結構當中的空隙率強制為60%,包裝層數強制為不能超過3層,成本不能超過20%,“包裝材質”卻成為標準的“漏網之魚”。
對此,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法規一處處長李明剛在上述論壇上明確指出,包裝的材質、結構和成本都可能引起過度包裝。“材質也是判斷過度包裝與否的指標,但是目前看條例里邊沒有把材質作為強制性要求。”李明剛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說。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向中國商報記者介紹,目前市面上的包裝材質涉及金屬、玻璃、綢緞等七八種,有的還是混合使用的。“比如本來可以用牛皮紙或者塑料袋包裝的茶葉,卻換成了有機玻璃甚至水晶瓶包裝;750毫升的紅酒用2斤左右重的木盒包裝;還有的商品在包裝材料上集金屬、木材、玻璃、水晶等四五種材料于一身,風頭甚至蓋過商品本身。”
“這也給包裝物回收利用帶來困難。”董金獅說,不同材質的包裝,需要不同的處理工藝。
董金獅建議,在即將出臺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中應明確包裝材質的種類,包裝最好采用單一材質或便于分離的材質,把包裝輕量化,不應選擇金屬、木質、水晶、玻璃等過重、過貴的材料。
與會的中國包裝總公司技術中心副總經理余渡元則向中國商報記者介紹,如果商品外包裝結構設計不合理,本來能裝八件商品的箱子可能只裝四件,也會造成過度包裝的問題。
相關資料顯示,每年中秋節禮盒包裝上的費用就達20多億元。當前,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不僅出現在禮品中,藥品和化妝品中也存在過度包裝的問題。參加論壇的消費者反映,在藥店買一盒藥,通常都是包裝挺精美的,不僅外面有紙盒,里面還有塑料膜包裝,然后才是錫箔板包裝的8片藥。可能這一盒藥售價20元,但真正買藥沒花多少錢。買一個眼霜,25毫升的小瓶外包裝可能看似200多毫升。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的調查顯示,超過九成的消費者不愿意為過度包裝埋單。91%的人認為可以接受的是包裝成本占總銷售額10%以內的簡單包裝,只有9%的人認為可以接受包裝成本為20%以內的比較精美的包裝。成本超過20%以上的過度包裝,就沒有人愿意去付錢了。
據了解,拒絕過度包裝正成為商家的選擇。華潤萬家集團日前表示將聯手供應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而去年,零售巨頭沃爾瑪也曾聯手供應商,解決減少包裝空隙過大造成的運輸成本、存放成本以及包裝材料等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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