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探索中國出版企業“退出機制”
2009-09-10 11:05 來源:人民網記者張賀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全國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首次等級評估工作已經結束。500家出版社共評估為4個等級。此次評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出版業開展的一次具有開創性的重要工作,標志著中國出版企業評估制度已正式建立。有關專家稱,評估制度將對我國出版的改革、發展和管理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我要印】訊:全國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首次等級評估工作已經結束。500家出版社共評估為4個等級。此次評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出版業開展的一次具有開創性的重要工作,標志著中國出版企業評估制度已正式建立。有關專家稱,評估制度將對我國出版的改革、發展和管理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新聞出版總署等級評估辦公室于2008年6月正式啟動首次評估工作,委托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國編輯學會和中國版協科技委員會等3家中介機構,對全國500家經營性圖書出版單位2006年至2007年度出版綜合情況和整體水平實施了等級評估。評估指標體系由“圖書出版能力”、“基礎建設能力”、“資產運營能力”等組成,共計25項指標。經營性出版單位按照社科、科技、大學、教育、古籍、少兒、美術、文藝等分成8個類別,分別評估。按照分類評估排隊結果,將圖書出版單位的評估分為4個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少數公益性出版單位不參加此次評估。全國500家經營性出版社共評出一級出版單位100家,占20%;二級出版單位175家,占35%;三級出版單位200家,占40%;四級出版單位25家,占5%。
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管理司司長吳尚之表示,要通過這次評估工作,逐步完善分級管理制度,探索出版單位的退出機制。他說,對100家一級出版單位,將授予“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的榮譽稱號,并作為重點支持的圖書出版單位群體,在資源配置等相關政策上給予傾斜和支持,鼓勵其做大做強,充分發揮示范作用;對被評為四級的出版單位給予警示,要求他們認真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那些經營不善,問題嚴重的出版單位,整改期過后還達不到辦社條件的,要采取關、停、并、轉等措施。
吳尚之說,評估是動態的,不代表未來,“就像世界500強一樣,隨著經營情況,有上有下、有進有出,不搞終身制。”
根據專家建議,經新聞出版總署研究決定,評估期限由原定的每兩年一次改為每三年評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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