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工發揮“特長”瘋狂制售假發票
2009-09-18 11:09 來源:法治快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刑法》第209條規定: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上圖:假發票膠片
上圖:嫌疑人指認假發票
集中警力向假發票開戰
2008年4月,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偵辦一起發票犯罪案件中發現,有一個以滕居海為首的制造和銷售各類非法制造發票的犯罪團伙在南寧活動活躍。由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將此案列為督辦案件,自治區公安廳將該案定為“707”專案,梁勝利指示:集中優勢警力,快速破,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隨即,南寧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局長蘇其富擔任指揮長,經偵支隊副支隊長陳洪生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為副指揮長,經偵支隊七大隊為主要偵辦力量的專案組,投入緊張的偵查工作。
今年6月15日,知情人士向專案組舉報稱:“由于欠費停電和處理交通事故等原因,滕居海較長時間未印制假發票,其下線多次催促交貨,為此滕居海正加緊印刷。”獲此信息,民警精神振奮,他們按照部署,對滕居海進行了跟蹤尾隨,牢牢掌控其行蹤。6月16日凌晨,滕居海返回其位于北湖村的臨時印刷點,因不了解廠內情況,為避免打草驚蛇,偵查員未貿然采取行動,而是在附近蹲點守候,伺機展開抓捕。
6月16日下午3時左右,嫌疑人滕居海終于走出印刷窩點,偵查員果斷行動,迅速將其抓獲,隨后偵查員立即對印刷點展開搜查和控制,當場繳獲各類非法制造發票168814份,涉稅金額約5747萬元,以及印刷機器、制版膠片、印刷模板等物品一大批。
與此同時,另一組偵查員對租住在南寧市龍騰路平田村的滕居海的下線蔣冬娥實施抓捕,當場在其租住處繳獲非法制造發票2400余份,假公章25枚,用于散發違法信息的手機18臺、電話卡110余張。
6月17日中午,參戰民警們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連續作戰,在古城路某單位宿舍,將正準備逃跑的涉案人員李曉抓獲。在其住處,偵查員繳獲假發票14199份,涉稅金額54.6萬元。當日,盤踞在虎丘村的2名涉案人員鄧宇雁、劉偉明也相繼落網。
案發后,滕居海另一個下線“老賀”如驚弓之鳥,倉皇出逃,警方正在全力抓捕。
假票可填開最大金額60億元
目前,在“707”案件中共抓獲滕居海、鄧宇雁、李曉、劉偉明、蔣冬娥、藺汝麗等犯罪嫌疑人6名,搗毀制售非法制造發票窩點2個,打掉犯罪團伙2個,繳獲假發票93種186941份,涉及的省區有廣西、廣東、黑龍江、湖南、遼寧、貴州、云南等7個。發票可填開最大金額60.2億多元,涉稅金額5801.6萬多元。
經查:滕居海大學畢業后,曾在廣西某印刷廠工作,掌握一定的印刷技術,90年代他自己開過小型印刷廠,后因經營不善倒閉。滕為了牟取非法利益,于2007年起購置各種印刷設備在南寧市郊設點非法印制發票。鄧宇雁和劉偉明兩人均為岑溪市人,鄧在電腦制版公司謀生,而劉一直在小印刷廠打工。兩人為牟取非法利益,一個為滕居海非法制造發票提供技術“支持”,一個為滕銷售非法制造的發票。
此案是廣西區內破獲的首起利用大型機器設備非法制造發票的案件,繳獲的印刷設備,非法制造的發票數量也為我區之最。公安部經偵局于8月25日向偵辦“707”專案組發來賀電,對參戰的全體民警表示祝賀。
昨天上午,記者在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看到了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滕居海,大學本科學習中文的他非常健談。
“你掌握著較高的印刷技術,為什么不謀正當職業?”記者問。
“我自己開過印刷廠,但利潤太低了,后來有人說搞假發票賺錢多,就干了。” 滕居;卮。
“你是否想到自己所制造的假發票對國家稅收造成多大損害?”
“以前沒想過,歸案后,才認識到自己的犯罪給國家造成很大損害,現在非常后悔。” 滕居海說完,低下了頭。
據統計,今年1月至今,南寧市經偵部門立非法制售假發票案11起,破案9起;搗毀假發票窩點4個,打掉犯罪團伙4個,抓獲涉案嫌疑人19人,繳獲各類發票36萬余份,可填開最大金額73億多元,涉稅金額1億多元。徹底打掉了一批印制非法制造發票的源頭和窩點。
據南寧市經偵民警介紹,下一階段,公安經偵部門除了繼續對非法制造和出售假發票的犯罪團伙進行重點打擊外,還將聯合稅務機關及相關職能部門對購買和使用假發票的個人和單位進行查處,對利用假發票進行偷稅、侵占、貪污等犯罪行為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鏈接:
《刑法》第209條規定: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