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流轉盼配套改革 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
2009-09-21 11:21 來源:中安在線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對嚴重侵害林農權益和改變林地性質、用途等問題則要認真糾正和查處!叭绻洲r利益受損,林改就失去了根本意義,也失去了長久發展的基礎。 ”趙波強調。
【我要印】訊:林權的合理流轉目前呈現出“資源增量、農民增收、社會增效”的“三增”局面。隨著確權發證的全面完成,我省林改主體改革已告結束。林改激發了林業活力,但近期省林業廳通過調研也發現,種種不規范行為已阻礙流轉效益的提升,傷害到林農利益。
流轉激活“綠色銀行”
數據顯示,自2007年啟動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我省林權流轉數已達4.25萬宗,涉及面積297.3萬畝,金額21.9億元。
“林權改革后,最大的改變就是讓林地、林權‘動’了起來,由此帶來經濟效益,林業發展的內生動力逐漸形成。 ”省林業廳副廳長、省集體林權改革辦公室主任趙波介紹。我省集體林權流轉大體經歷三個歷史階段:一是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的大戶承包造林階段。二是上世紀90年代的消滅荒山和全社會辦林業階段。而到了2007年,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開始推開,由于林權政策穩定,配套措施不斷完善,林權流轉真正啟動,形式多樣,規模擴大,林地價值得到極大提升。
省林業廳調研發現,眼下我省林權流轉的主要形式有承包經營、拍賣、聯合(合作)經營、租賃經營、入股、山場互換、轉讓等。“大多數模式都是各地在實踐中摸索出來的,顯示出極強的活力。 ”趙波說。
值得關注的一種模式是山場互換。“過去山場普遍存在一山多戶、一戶多山現象,不利于耕作和管護。 ”省林業廳林改辦專家李巍偉說。而此次林改確權登記時,不少農戶開始自愿互換山場。如舒城縣廬鎮鄉安菜村新屋村民組,群眾之間互換山場,然后重新登記,申請新證。“目前這種現象雖不多,但卻反映了林農迫切希望改變山場過度分散、不利管理的愿望,值得提倡。 ”李巍偉說。
此外,在皖北,各地根據田邊地頭農田林網、綠色長廊等不便承包、租賃的特點,探索出“樹隨地走,誰栽誰有”的模式。懷遠縣2007年以來新建的農田林網、小區治理及水利配套等栽植的林木全部以這種方式進行流轉。
“金鑰匙”仍要打磨
“林權的合理流轉,使林地所有權和經營權適當分離,資源配置得以優化。 ”省林業廳負責人說,目前已呈現出“資源增量、農民增收、社會增效”的“三增”局面,林權流轉,被林農稱為打開“綠色銀行“的金鑰匙。
更讓林業部門欣喜的是,流轉拓寬了林業投資渠道,增加了林業投資。林業建設資金的來源打破了過去長期依靠政府的局面,建設主體實現了由過去單一行業建設向社會多元化參與的轉變。此外,流轉還讓林農受益,這成為林業穩固發展的基礎。但各地的實踐中也暴露出種種問題。 “從總體上看,我省林權流轉的層次較低、方式單一,流轉效益不高,突出表現為‘三低’。 ”趙波說。
首先是林權流轉比重低。據調查,宣城林權流轉的面積僅占林業用地面積的11.1%,而流轉的林權真正進入了專業化生產、公司化經營的只有7%左右,遠遠落后于浙江等先進地區。其次是流轉層次低。當前宣城林權流轉主要是承包、轉讓、租賃三種方式,占流轉總面積的60%,農民只得到單一而且低廉的林權租金。而采取入股等新形式的僅7.2萬畝,占流轉面積的6%。再次是流轉集中度低,降低了林業規模效益。
調研中林業部門發現,不少林農對流轉仍心存顧慮。在廣德縣盧村鄉,有位盧姓農民在蘇州做蔬菜生意十幾年,全家均在城市生活,但家里的竹林仍委托親屬經營,不愿流轉。“由于觀念落后、社保不力等因素,不少地方林農流轉的愿望并不強烈。 ”廣德縣林業局負責人說。
這種顧忌部分則來自流轉操作的不規范。 “在林改前,大多林權在流轉時都沒有通過林業主管部門審查或備案。”李巍偉介紹,不規范表現為:鄉、村、組集體林場在流轉時沒有依法實行公開招標、流轉方案沒有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有的林權在發包時只是口頭協議;有的雖簽了合同,但內容含糊不清,對雙方的權、責、利規定不明確。
不規范還存在于實體內容,有不妥當甚至是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如超出法律規定的流轉范圍進行流轉、超出法律規定的權限約定雙方的權利等;罩輩^對林權流轉進行了清理,發現在已流轉的5582畝集體林地中,符合規定、合同規范的有4316畝;合同不規范、需完善的有1266畝。
省林業廳在調研中還發現,很多地方對林權變更登記重視不夠,形成隱性流轉,帶來監管缺乏,易起糾紛,阻礙林權流轉在更大范圍和更高層次上進行。例如在廣德縣,流轉后及時辦理林權變更、換發新證的只有36個,僅占25.5%。而在桐城市,近十年來在林業部門備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的僅十多起。
此外,投融資渠道狹窄、森林采伐審批程序繁瑣、森林保險體系不完善、林權流轉有關法規政策相對滯后等,也讓投資者積極性不高。
配套改革須全面啟動
確權發證完成,只表明林改完成了主體改革,要解決流轉中的障礙和不規范行為,就要全面推進配套改革。
據了解,我省已在寧國市、黃山區、霍山縣等6地進行配套改革的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林業廳制定了全省配套改革方案,將從今年下半年正式啟動。
“配套改革,首先要解決一些基礎配套政策問題。 ”趙波認為,要盡快取消育林基金制度,改革采伐管理制度,建立森林保險制度,并出臺《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尤其是現行的育林基金制度,使林農的稅費負擔過重。 ”趙波強調,在國家正在逐步加大農業投入的大背景下,這一“政策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挫傷了農民造林積極性。
其次是要搭建資產評估、融資及交易三大平臺。“只有建立科學的林業資產評估機制,才能促進林權流轉公平公正,并為林權抵押貸款創造前提條件。”趙波說。而開展以林權抵押貸款為核心的林業投融資改革,則是林改配套改革的重頭戲之一。建議要盡快實行財政貼息,培植林業擔保公司,建立森林資源收儲機構。金融機構則要創新產品,降低門檻,簡化手續,為林農享受林權抵押貸款創造便利條件。
面對林權流轉中的種種不規范現象,趙波建議要建立服務、監管和糾紛調處三大機制。
服務方面要建立流轉備案制,強化流轉換發證管理。規范林權交易、林權變更手續,做好林權變更登記,建立完備的權屬檔案。這也是政府今后應著力發揮好的角色作用。
對嚴重侵害林農權益和改變林地性質、用途等問題則要認真糾正和查處。“如果林農利益受損,林改就失去了根本意義,也失去了長久發展的基礎。 ”趙波強調,配套改革中我省將探索限期限量流轉辦法,防止農民失山失地。嚴格受讓方林業生產經營能力審查,抑制過度炒作,建立監管機制,依法規范流轉行為。
糾紛案件的迅速增多也讓糾紛調處機制的建設迫在眉睫。趙波介紹,對此我省將進一步暢通調處渠道,建立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調處機制,確保林權流轉健康開展和林區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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