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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如何超越現實達成和解

2009-10-22 00:00 來源:我要印 涂運 責編:涂運

摘要:
  我們從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 文章《一座永遠的圖書館》不難看出google對達成和解的誠意。同時也希望圖書作者、出版商能夠站在人類知識傳播、保護“絕版”書籍等社會效益的立場上盡量達成商業利益上的諒解。筆者個人認為,google在版權保護上的確做了很大的讓步,每本書60美元外加63%的在線閱讀收益也相當可觀,另外也取消了版權保護申請時間限制,應該說在版權保護上已經沒有大的障礙。另外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是:“壟斷”,一旦Google完成了數字圖書館的建設,誰能保證它不會成為“Microsoft 第二”,有什么制度能約束Google日后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問題,這是出版界、google還有各個國家必須共同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否則,Google圖書館這一偉大工程難以徹底完成。
【我要印】評論: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在文章中多次強調將圖書數字化對人類社會的偉大意義,并以“電車沒有得到普及”這一歷史教訓為例,希望圖書作者、出版商和谷歌最終能夠達成和解,讓圖書作者、出版商和谷歌實現共贏。抓住這次機遇,打開禁錮在無數絕版書籍中的智慧。不要讓“電車”的歷史遺憾在“數字圖書”上重演。
Google圖書館帶來的社會效益
只需輕松觸動鼠標,就能自由閱讀全世界由古至今的原版圖書。這不是夢中之景,而是 Google 數字化圖書館帶給人們的前所未有的全新革命!這項前無古人的龐大帝國事業,無疑會給人們帶來無可比擬的資訊享受,功德無量。谷歌計劃把世界上所有的圖書都搬上網數字化,這對人類進步的意義非同凡響:如果谷歌的計劃成功,想看劍橋大學圖書館的絕版書,只是打開電腦這么簡單。自印刷術發明,人類珍貴而龐大的精神財富,就被收藏在各類圖書館或私人書架上,將它們都數字化而為所有人共享,其意義不異于網絡世界的“阿波羅計劃”。
Google 遇到的阻力
德國總理默克爾1010日通過其每周播客發表評論說,我們拒絕任何受到版權保護的圖書被掃描,就像 Google 在干的那樣。現在越來越多的人似乎都在反對 Google 的圖書館工程。今年也正值 Google 圖書館工程5周年。
來自美國的阻力
幾乎在 Google 啟動圖書館工程不久,美國的一些作家和出版商就起訴 Google,他們擔心圖書貿易將會與音樂工業一樣遭受厄運。由于把無數絕版圖書免費放置在網上,出版商擔心 Google 這個工程會讓他們面臨歇業。
來自歐洲的阻力
歐洲的一些人士批評美國的作家組織,指責他們與 Google 達成此項協議,這份協議雖然對他們有利,但是并沒有考慮到歐盟版權持有者的利益。

  歐洲信息協會主管 Vivianne Reding 盡管歡迎 Google 的這個圖書計劃,但是提議設立一個歐洲圖書登記制。布魯塞爾認為圖書數字化是未來數年里爭議最大的一個問題。

  德國出版社指責美國的這個法律協議,法國的作者和出版業集團在起訴 Google 在每天的數字化過程中 “侵犯版權”,要索賠 1.5 千萬至 10 萬歐元。

  一些歐洲的圖書館、作家以及政治領導人擔心 Google 的這個龐大計劃還有其他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他們擔心這家美國公司不可避免地會確立其對英語圖書的主宰地位。

  Robert Darnton 是一位美國文化史專家和歷史圖書的領袖,他把 Google 的這個圖書工程說成是 “把屬于公眾領域的知識進行私有化的一個工具”,他擔心,Google 只不過是把數個世紀的人類知識當作一個附加于廣告中并謀取利益的內容而已。他也擔心這個協議最終會把 Google 變成一個數字化圖書的壟斷出版商。
來自中國的反應
和解條款是霸王條款
  趙長天有十幾部作品,在未經他許可的情況下被掃描上網。趙長天還在氣頭上,聽說谷歌已為和解開出的條件,不由怒火中燒。“他們怎么知道就會被我們原諒?請求對方原諒,還要求對方提出申請,哪有這樣的道理?這根本就是強加給我們的條款!”趙長天認為這事不能就這么完了,“我們應該把被侵權的中國作家組織起來,一起去告他們!”
  “60美元就想把人打發了?讓他們做夢去吧!”陳村聽說此事氣不打一處來。陳村調侃說:“把《哈利·波特》掃上去,再付給羅琳60美元,看羅琳干不干。”
既然愿意賠償,卻又規定提出申請的時間,在上海資深知識產權律師孔慶德看來,這本身就有失誠意。“要求賠償本身是受侵害人的權利,哪有限定時間的道理?這又是一種侵權,是霸王條款。”孔律師說,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被侵害的著作權人可在知道被侵害的2年之內向侵權人提出主張。
Google的回應
在與美國作家協會和美國出版業聯合會達成的一份庭外協議上,Google 要為圖書版權登記支付1.25億美元,據此,作者和出版商在 Google 登記他們的出版物,每件將會收到5-60美元,以及 63% 的收入——目前最主要來自廣告以及對機構和消費者的授權。
對于和解時間涉嫌霸王條款一事,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在文章中已經明確表示如果會員在某一規定日期之前不提出退出,那么該協議將對所有會員有效。而事實是,版權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時候設定圖書價格及訪問權或者從“谷歌圖書”退出。
Google 應消除人們對“壟斷”的疑慮
人們擔心 Google 日后會對數字化圖書甚至紙質圖書的出版造成壟斷,而且這種擔心在得到強有力的約束制度保證前將會長期存在下去。的確,誰會知道 Google 會不會像 Microsoft 那樣作惡?
網友評論:
 
   風蕭水寒:即使站在全人類的角度,Google都是一家偉大的企業。
  手機用戶:不論出發點是什么,這一舉措確實有利于知識的保留與傳播
  user9002 : google 從來不是一家靠偷盜發財的公司,因此我相信他的話希望真的能為版權得到和解,google books能夠真的做大,實用

  總評:我們從
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 文章《一座永遠的圖書館》不難看出google對達成和解的誠意。同時也希望圖書作者、出版商能夠站在人類知識傳播、保護“絕版”書籍等社會效益的立場上盡量達成商業利益上的諒解。筆者個人認為,google在版權保護上的確做了很大的讓步,每本書60美元外加63%的在線閱讀收益也相當可觀,另外也取消了版權保護申請時間限制,應該說在版權保護上已經沒有大的障礙。另外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是:“壟斷”,一旦Google完成了數字圖書館的建設,誰能保證它不會成為“Microsoft 第二”,有什么制度能約束Google日后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問題,這是出版界、google還有各個國家必須共同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否則,Google圖書館這一偉大工程難以徹底完成。(后附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 文章《一座永遠的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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