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中小學教材建設大事記(1949年—1990年)
2009-11-06 09:24 來源:中國教育報 責編:樂軒
- 摘要:
- 1986年9月 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和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正式成立,聘任了20多名審定委員和200多名審查委員,標志著我國中小學教材由“一綱一本”的統編通用制改革為“一綱多本”的競編選用制,這是我國教材建設史上的重大變革。
【CPP114】訊:1949年4月 華北人民教科書編審委員會成立,由葉圣陶任主任委員;1949年7月,華北聯合出版社與上海聯合出版社相繼成立,奠定了新中國教科書統一集中發展的基礎。 1950年12月 由出版總署和中央教育部共同組建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毛澤東主席親筆題了社名。人民教育出版社設有中小學各學科編輯室,負責編輯供全國中小學統一使用的教材,葉圣陶任社長兼總編輯。
1951年2月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批準出版總署制訂的《1951年出版工作計劃大綱》中規定:“人民教育出版社開始重編中小學課本,并于本年內建立全國中小學課本由國家統一供應的基礎。”
1954年4月 人民教育出版社代教育部擬訂十二年制中小學教學大綱,并開始編寫新的教材。
1958年8月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關于教育事業管理權下放問題的規定》,一方面指令教育部“組織編寫通用的基本教材、教科書”,另一方面又提出,“各地方根據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的原則,可以對教育部和中央主管部門頒發的各級各類學校指導性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通用的教材、教科書,領導學校進行修訂和補充,也可以自編教材和教科書”。
1959年6月 教育部布署人民教育出版社重新編寫中小學教材。
1966年6月 中小學的政治、語文、歷史教科書停用,改上毛主席著作課。從此,全國統一的中小學教材即被廢除。
1967年10月 《人民日報》發表社論介紹天津延安中學是怎樣“復課鬧革命”的,其中提到改革教材。1968年上海編寫的教材為“暫用”,北京編寫的教材為“試用”,沒有自編教科書的地區多采用北京版或上海版的教材,直至1978年。
1977年9月 教育部根據鄧小平提出要編寫全國通用中小學教材的指示,于1978年1月頒發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學教學計劃(試行草案)》。各科教材從1978年開始出版,1978年秋季在全國使用。
1981年4月 教育部根據鄧小平“要辦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重點大學”的指示精神,頒發了《全日制六年制重點中學教學計劃(修訂草案)》。1982年開始編寫六年制中小學教材。
1983年7月 為了編出高質量的中小學教科書,從組織上保證把中小學教科書的編寫更好地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教育部黨組同意成立“課程教材研究所”,與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署辦公。
1986年9月 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和各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正式成立,聘任了20多名審定委員和200多名審查委員,標志著我國中小學教材由“一綱一本”的統編通用制改革為“一綱多本”的競編選用制,這是我國教材建設史上的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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