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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印刷非法出版物 夫妻雙雙獲刑

2010-03-26 13:45 來源:新華網黑龍江頻道 責編:涂運

  【CPP114】訊:3月11日上午,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對哈爾濱市大通印刷廠非法經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大通印刷廠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任洪波、李曉莉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8年10月27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配合哈爾濱市道里區文化體育局對哈爾濱市道里區城鄉路四道街40號被告人任洪波、李曉莉夫婦經營的哈爾濱市大通印刷廠進行檢查時,當場查獲該廠已印刷完成的"新藥導報"6000份、"老年生活報"50份、"健康晨報"20份;并查出該廠在2008年1月至9月期間,為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經銷有限公司印刷了"家庭醫療報"458000余份。經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鑒定,上述印刷品均為非法出版物。公安機關分別于2009年3月25日、6月8日將被告人任洪波、李曉莉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哈爾濱市大通印刷廠違法經營,印刷報紙類非法出版物46萬余份,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任洪波、李曉莉明知是非法出版物而印刷出版,是本案的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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