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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盟軍征討百度 向數字版權侵權者宣戰

2010-12-01 15:29 來源:南都周刊  責編:張健

摘要:
一場由二十二位暢銷網絡作家發起,針對數字版權侵權的戰役正在進行,這場戰役的敵人是“那座沉默而巨大的百度文庫”。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成為領頭羊,更大的動作正在醞釀,但數字版權的行業規范究竟該是什么?應該由誰來建立?下一步要怎么辦?面對這些問題,業內仍是一片茫然。


  原創文學背水一戰?


  傳統出版行業對于數字版權的控制力尚不如盛大強悍。博集天卷的王勇告訴記者,傳統出版業比較多的做法是作者把數字版權交給他們代理。他以自己的得意之作《杜拉拉升職記》為例:“實體書賣了幾百萬本,電子書我們也把版權賣給了一個很大的渠道,算是國內最好的了,但是所得少得可以忽略不計——就是你都懶得去銀行取的那種數字。”


  《杜拉拉升職記》出版是在2007年,王勇想過,或許是因為彼時電子版權的市場秩序還沒建立起來。但讀客的總經理吳又告訴南都周刊記者,他做的暢銷書《藏地密碼》,甚至新近的《我們臺灣這些年》也是同樣情況。《藏地密碼》的紙質書銷量高達440萬本,讀客把電子版權賣給了某大門戶網站代為打理,一年下來,收益不過500元人民幣。


  “沒有出版商從電子版權那里賺到過錢,銷量都被百度這樣的公司瓦解掉了。”吳又說。在國內,網絡侵權是常態,正版生意只是盜版的邊角料。


  王勇覺得問題還在于電子版權市場規范的缺失。三年前,他想過“等這個市場慢慢成熟起來”,但三年后,他依然對電子書市場摸不著頭腦。“沒有聽說過誰靠電子書版權賺到過錢,電子書的再發行渠道我們掌握不了,它的經營模式贏利模式我們也一無所知。到底是哪些人下載了,數據我們也看不到。”王勇道出了傳統出版商對電子版權出售的普遍疑惑。


  漢王電紙書找過博集天卷合作,也找過讀客,均被拒絕了。


  “博集天卷是內容提供商,我們的價值在于對內容的掌握和經營,隨便出售網絡版權對我們未來影響會很大。”在信任感建立起來之前,王勇寧愿讓作品在網上“飄著”,“我們現在的態度就是不合作,”他立即又改口,“不合作聽上去太冷漠了,應該說再接觸,再觀察吧。”


  除了王勇,讀客、盛大都表示曾向百度發函要求刪帖而石沉大海。一個讓沈浩波憤憤不已的事例是:日本新潮社向百度發出警告,認定百度文庫中轉載的日文版《1Q84》侵犯了村上春樹的著作權。百度的日本主站立即于當天刪除了該書全文。但截至記者寫稿今日,在百度中文站上,《1Q84》的中日文版合計能檢索出12000多條。百度的雙重標準讓沈浩波憤怒,他進而申明:“我根本不會去要求他刪帖,直接告。這好比小偷偷了你東西,你還去求他把東西還給你嗎?”


  十三月唱片的老總——盧中強也支持沈浩波的舉措。如果沈浩波能告倒百度,可以看做是對五年前“百度樂庫干掉中國原創音樂的復仇”。先是百度 MP3,后來是百度樂庫,其整理、歸納的鏈接直指巨大規模的盜版音樂下載,唱片市場由此一落千丈。2005年年底,百代、索尼、環球等五大唱片公司曾聯合起訴百度MP3搜索服務侵權,但最終敗訴,法院稱,“百度沒有直接提供盜版音樂下載因而不構成侵權。”


  “我除了要養活作者,難道還要養活馬云和李彥宏?”沈浩波在微博上郁悶地調侃,他和侯小強都認為,中國原創文學的命運如今正背水一戰。讀客的吳又則更有一層憂慮:“中國現在正處在一個從中國制造轉型為中國創造的關鍵時期,如果這個時候知識產權不保護好,創造何以為繼?沒有創造,就沒有利益,也不會被尊重,中國的文化會越來越不值錢。”


  “百度這么大一家公司,就算它自己不負起創造的責任,也不能成為中國創造道路上的絆腳石吧?”吳又說。


  不確定的未來


  “磨鐵已成立了自己的律師團,具體的訴訟方案還在研究,預計1月起訴。”沈浩波告訴南都周刊記者。百度五年前于納斯達克上市,沈浩波和吳又、路金波都表示,可能在中美兩國都會起訴。


  他們堅決但并不樂觀。“我作好準備砸兩年的時間進去了。告不贏,也要告,至少告出社會影響力。”沈浩波說。


  公益律師吳法天向記者分析了網絡侵權官司難打的原因:“一方面是取得侵權的證據難,另一方面是要取得被告明知侵權而侵權的證據,更難。”


  互聯網評論員米曉斌則提醒,“避風港原則”也很容易成為百度的保護傘。“避風港原則”稱,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平臺、不制作網頁內容時,如果其被告侵權,有刪除義務。如果侵權內容未在其服務器上儲存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被刪除,則被告不承擔侵權責任。


  甚至一向被視為行業內良好標兵的谷歌也面臨同樣的訴訟。2009年,中國作家棉棉因谷歌未經其同意而將其小說集《鹽酸情人》的三分之一掃描進數字圖書館而將谷歌告上了法庭。棉棉通過電子郵件告訴記者,案子還在繼續,由于谷歌撤出了中國,他們現在告到美國的谷歌了。米曉斌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的行為屬爭議性質,百度文庫不能與之相提并論。另一名互聯網評論員洪波說:“谷歌圖書館的意義,更多的是將已經不再出版的書籍,通過大規模的數字化,讓這些書籍成為可被人們檢索利用的知識,這與谷歌的‘整合全球信息,使人人皆可訪問并從中受益’的使命是吻合的。圖書出版的數字化,將重造整個出版產業,未來的數字化圖書出版,將更環保、更快捷、更廉價。”


  但是這距離當下中國互聯網的狀況還很遙遠。盛大文學做過調查,除了百度文庫這樣大型的侵權網站外,各種大小規模的文學侵權網站至少有53 家。而電驢、BT以及各大視頻網站上也充滿了來源不明的資源。北京億達律師事務所李亞飛律師告訴記者:近年來視頻網站之間的官司多了不少,每個網站都買了幾部電視劇,于是A告B,B告C……雖然荒誕,但李亞飛覺得,這樣一場場官司打下來,“網絡版權”四個字起碼是會更深入人心的。


  “網絡侵權,尤其是Web2.0那些靠用戶自行上傳、分享資訊的網站更加容易觸線。”米曉斌說,Youtube自被Google收購后,侵權官司也直線上升,英超、洛杉磯新聞、全美音樂出版商協會都把它告上過法庭,Google為此準備了大筆賠償金。“一方面是技術革新太快,法律法規跟不上新技術的發展。另一方面,我覺得互聯網的傳播、分享精神,和苛嚴的知識產權保護之間,也存在著某種深刻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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