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開始落實印刷經營許可證年度核驗
2011-02-13 09:55 來源:慧聰印刷網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凡經審核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正在停業整頓、未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等情況的,將暫緩年度核驗3個月。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印刷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并將收回《印刷經營許可證》。
【CPP114】訊:為摸清印刷企業經營情況,規范印刷市場秩序,促進印刷業健康有序發展,浙江省新聞出版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印刷經營許可證》年度核驗工作,有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這次印刷經營許可證年度核驗范圍為:浙江省內各市、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本轄區內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各專項許可企業、打字復印單位(個體經營者)的年度核驗工作;出版物印刷企業、外商投資印刷企業的年度核驗工作由浙江省新聞出版局負責。年度核驗時間自2010年12月開始,至2011年2月底結束,今后每年的12月至次年2月底為年度核驗時間,4月15日為年度核驗工作總結和統計數據上報時間。
浙江省新聞出版局要求,全省各市、縣(市、區)文廣新聞出版局應對各相關印刷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查,盡可能到現場檢查。對符合印刷業管理有關規定,無違反印刷法規規章行為,按規定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自查報告等各項年度核驗材料的企業,應準予通過年度核驗,企業取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資格。凡經審核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正在停業整頓、未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等情況的,將暫緩年度核驗3個月。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印刷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并將收回《印刷經營許可證》。
印刷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年度核驗,經下發催告通知書30日內仍不申報的,則將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并通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浙江省各市、縣(市、區)文廣新聞出版局須在今年4月15日前,將本轄區內年度核驗工作總結和通過年度核驗印刷企業及暫緩年度核驗、不予年度核驗企業名單報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印刷復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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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聞出版局要求,全省各市、縣(市、區)文廣新聞出版局應對各相關印刷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查,盡可能到現場檢查。對符合印刷業管理有關規定,無違反印刷法規規章行為,按規定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自查報告等各項年度核驗材料的企業,應準予通過年度核驗,企業取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資格。凡經審核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正在停業整頓、未按規定報送統計數據等情況的,將暫緩年度核驗3個月。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印刷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并將收回《印刷經營許可證》。
印刷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年度核驗,經下發催告通知書30日內仍不申報的,則將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并通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浙江省各市、縣(市、區)文廣新聞出版局須在今年4月15日前,將本轄區內年度核驗工作總結和通過年度核驗印刷企業及暫緩年度核驗、不予年度核驗企業名單報浙江省新聞出版局印刷復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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