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新條例嚴防食品標簽誤導消費者
2006-05-25 10:1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歐洲議會前天立法規定,食品商家今后若宣稱他們的產品含有額外營養成分,就必須注明產品的糖、鹽與脂肪含量,以免誤導消費者。 新條例指出,商家生產的所謂“健康食品”,如聲稱產品可以降低膽固醇或“鈣質會降低患骨質疏松癥的風險”,就需要先經過專家鑒定,才可在歐洲聯盟成員國內出售。預料新條例將分階段在3年內落實。 歐盟衛生與消費者保護專員普基里亞諾表示,新條例“將確保歐洲消費者獲得真實和有科學根據的資料”。他指出,由于食品標簽會左右消費者的選擇,因此有必要確保它們不是虛假或具誤導性的。 新條例也針對比較一般的健康聲明,制定了一些標準讓商家遵守。例如,如果商家聲稱產品“不含鹽分或鈉(sodium)”,那么有關產品的每100克就不能含有超過0.005克的鹽或鈉。 此外,食品或飲料中只要含有超過1.2%的酒精,就不能稱為健康食品或聲稱含有營養價值。 新條例的通過正是歐洲對肥胖問題和食品的營養價值日漸關注的時候。歐盟官員估計,歐洲有2億零400萬人超重,6100萬人過度肥胖。 此外,禁止把維生素或礦物質加入水果、蔬菜或肉類產品,以及酒精飲料中也是新條例說規定的內容之一。不過,烈性補酒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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