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業“禁鮮令”廢存有待揭曉
2006-06-10 16:01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近日,原定于6月1日開始實施的“禁鮮令”被再度推遲至11月1日。然而能否如期實行,有待觀望。中國奶業協會秘書處辦公室主任張祥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11月1日會不會如期實行?我也不好說。在我看來,去年國務院下發24號文對此事已經做出了說明!彼]有直接回答記者最關心的“禁鮮令”存廢問題。
“禁鮮令”存廢之爭再起
還沒出臺就在乳業市場掀起軒然大波,“禁鮮令”考驗著乳業企業原本脆弱的神經。
所謂“禁鮮令”,是指2004年8月1日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編寫的《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下稱《指南》)。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解釋文件,《指南》明確規定:“只要經過任何一種加工處理就失去了生鮮的意義”。這規定意味著所有乳制品包裝標識上全部不能使用“鮮”字,而必須使用“滅菌奶(乳)”和“巴氏殺菌奶(乳)”等標準名稱。
“禁鮮令”一經推出,立即引起了生產巴氏奶的加工企業和地方奶業協會的不滿,他們認為巴氏奶應該標注“鮮”字。而作為常溫奶陣營的利益代表,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一直強烈支持“禁鮮令”的實施。
據了解,在禁鮮問題上一直存在著常溫奶和巴氏奶兩大陣營的暗中博弈,前者以伊利、蒙牛等資源型企業為代表,后者以光明、三元等都市型企業為代表。常溫奶陣營要求“禁鮮”,而巴氏奶陣營則強烈反對。作為雙方博弈的代表,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與中國奶業協會分別站在兩大陣營背后。
“我們支持‘禁鮮’,是按照國家的要求辦的。”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一位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采訪時說。不過,他不愿意對“禁鮮令”多發表評論。據了解,“禁鮮令”本該在去年10月1日執行,但由于業內爭議很大,去年9月份,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2005]57號文件表示,對部分包裝庫存量大的企業放寬執行期限,但不能超過2006年6月1日。
然而,今年5月31日下午,一則公告讓“禁鮮令”再度推遲。這則悄然出現在國家標準委員會網站上的公告內容是:“鑒于仍有部分企業標簽庫存量較大,為減少企業損失,凡符合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及相關標準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可延期使用至2006年11月1日!
“‘禁鮮令’出臺都兩年多了,真要執行,企業早就應該有所準備,標簽哪還有這么多庫存?”中國奶業協會秘書處辦公室主任張祥元對記者表示。在張祥元看來,去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2005年第24號《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雖然強調的是復原乳標注的問題,但實際上已經是對“禁鮮”和 “保鮮”之爭的一個定論。
據了解,該通知第一條明確要求“完善液態奶標準并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張祥元認為,“禁鮮”的標準不科學,也不合理,“‘禁鮮’損害的是奶農的利益,這兩年殺牛倒奶現象時有發生!
廣州市奶業協會秘書長王丁棉也告訴記者,在國外,采用巴氏殺菌法生產的液態奶基本都叫做鮮奶,這也是國際慣例!叭绻凑铡r令’的解釋,國內今后就不會再有鮮奶存在,這不但不利于牛奶企業的發展和奶農的生存,也不利于消費者的理解!彼硎荆瑢⑾蜣r業部、全國人大等部門呼吁廢除“禁鮮令”,甚至不排除行政訴訟的可能。
乳業市場生變
“禁鮮令”的再度推遲,無形中給巴氏奶生產企業下了一道“緩刑令”,使得乳業市場再度生變。
根據生產工藝,我國奶制品廠家大致分為巴氏奶派和常溫奶派。巴氏殺菌是將原奶經過80℃以下溫度長時間加熱處理,保質期一般在7天。常溫奶則采用137℃的瞬間熱消毒,能常溫保存,儲存期在半年左右。
近年來,“鮮牛奶”的概念伴隨著中國乳業的成長開始逐步被人們接受。許多乳品企業也開始轉變戰略,紛紛投入巨資進入“鮮牛奶”行列。廣州市奶業協會秘書長王丁棉認為,實際上,巴氏奶與常溫奶無論在加工程序還是營養保存性上都有區別;\統“禁鮮”極不科學地抹殺了兩種工藝的不同之處,這將直接導致巴氏奶與常溫奶發生混淆,也不利于乳業的發展。
長期以來,無需冷藏、保鮮期長的常溫奶一直是乳業巨頭們最有力的武器。低廉的價格加上成功的營銷戰略,常溫奶迅速占據中國乳業市場大半江山。目前,常溫奶已經占據了國內70%以上市場份額,而在國外,占市場份額80%的卻是巴氏奶。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一旦“禁鮮令”正式實施,巴氏奶銷售極有可能會受到進一步打擊。巴氏奶原本靠“鮮”字招牌苦苦營生,一聲“禁鮮”將會使其市場份額進一步下降。不過,目前來看,“禁鮮令”也有解除的可能!敖r令”如果廢除,巴氏奶市場份額下降的局面可能會得到改觀,甚至走上發展壯大之路。
不過,也有業內專家強調,目前世界排名前20位的乳業品牌已全部進入中國,并都開始了試探性的擴張,在這種情形下,中國的乳業企業應該超越“禁鮮令”之爭,在做大做強方面多下功夫,在市場的不斷變局中尋找自己的最佳定位,以避免出現國人不愿意看到的“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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