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上包裝 酒瓶標簽10月換新裝
2006-07-15 09:51 來源:每日商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過量飲用,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切勿撞擊,防止爆瓶”……今年10月1日后,將會在所有飲用酒酒瓶標簽上發現上述字樣,一個名為《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將讓所有飲料酒標簽換上新裝。
昨天,在杭州市場上各種酒瓶標簽,發現除個別保健酒標有上述警示語之外,以茅臺醇、郎酒為代表的白酒,以百威、中華為代表的啤酒瓶上均未出現類似警示語。
據一家杭州本地啤酒廠的負責人介紹,目前,有關標簽的具體落實辦法,杭州市質監部門尚未下達通知,但他們對于《通則》的內容已有所了解,據悉,新標準是與 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相配套的食品標簽系列之一,代替了GB10344—1989《飲料酒標簽標準》,與老標準相比,新標準在標準名稱、飲料酒的酒精度范圍、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標注方法、啤酒的警示語、酒精度不超過10%vol的飲料酒免于標示的內容等方面都作了調整和明確。如飲料酒的酒精度上由原來的“0.5%-65.0%(v/v)”改為“0.5%vol以上”;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酒類,要求標示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編號,并且推薦企業在標簽上印上“過度飲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語。
有關業內人士認為,新標準的實施有助于驅逐假冒偽劣產品,“假貨一是包裝假,二是酒體以次充好,新標準的實施將從很大程度上遏制假冒勢頭,消除假冒偽劣產品”。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