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進出口食品包裝八月份暫不實施新規
2006-07-29 09:52 來源:呼和浩特晚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26日,記者從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悉,為確保進出口食品的安全衛生,自8月1日起,國家將對與食品接觸或預期會與食品接觸的進出口食品內包裝、銷售包裝、運輸包裝及包裝材料實施安全衛生檢驗檢疫,對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和食品包裝進口商實施備案管理。由于內蒙古正對相關進出口企業進行系統的大規模調研,8月暫不實施新規。
根據即將執行的新規定,我國將對出口食品包裝企業和食品包裝進口商實施備案管理,由檢驗檢疫機構對備案企業生產的食品包裝容器實施周期檢測。對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實施企業代碼制,企業代碼應根據標準要求標注在包裝容器上。條例明確規定,出口食品包裝的生產原料(包括助劑)及產品都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衛生技術法規強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衛生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產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
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工作人員提醒內蒙古的相關企業,要及時修訂原輔料采購合同的質量標準條款,提高入庫檢驗把關能力;增加用于直接接觸食品包裝的質量標準條款;購買包裝產品時需要對方提供出口包裝檢驗檢疫合格單證,以免執行新規后,影響正常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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