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月餅包裝成本、容積超標以不合格查處
2006-08-17 11:01 來源:福建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福州市工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包裝成本超過總成本25%、每公斤包裝容積超過9000立方厘米的月餅,若在福州市場銷售,將被以不合格商品查處。
據介紹,今年6月1日,商務部在去年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月餅生產經營的有關規定》基礎上,出臺了《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這個標準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規定了月餅包裝成本不得超過總成本的25%,每公斤月餅的銷售包裝容積不得超過9000立方厘米這兩條量化指標,不符合這個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月餅即為不合格。
為此,福州市工商局面向食品經營企業,特別是月餅批發商、超市、商場,以及有銷售月餅記錄的個體食雜店,發出工商警示、經營預警,提醒廣大經營者不購銷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內在質量和外在包裝、標志的月餅,抵制制售“天價”月餅。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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