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我國文化產業法制保障亟待完善
2012-07-03 10:32 來源:人民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立法還停留在初級階段,滯后于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2012年6月29日至30日,第五屆中國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論壇在京舉行,本屆論壇以“中國民族文化產業體制機制創新與人才培養”為主題。
【CPP114】訊:“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立法還停留在初級階段,滯后于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2012年6月29日至30日,第五屆中國民族文化產業發展論壇在京舉行,本屆論壇以“中國民族文化產業體制機制創新與人才培養”為主題,由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員會、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支持,民主中央文化委員會、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主辦,北京市法學會、《中國作家》影視創投中心承辦。在論壇上,專家表示,我國文化產業法制保障亟待完善。
“據中國法律咨詢中心統計,至2012年5月1日,涉及文化產業的法律法規已超過500部,基本覆蓋文化產業鏈的基本環節,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但在總體上仍不夠健全。”中國法律咨詢中心主任張所菲表示,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法制建設中,立法缺位現象嚴重。很多部門根據各自需要制定相關規定,部門間缺乏協調,規定中的內容會出現重復甚至矛盾之處,形成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制度障礙。
民盟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崔永東提出,在文化產業立法過程中,首先,要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其次,要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法律體系,提高立法層次,擴大立法的涵蓋面,注意與其他部門法銜接,建立全方位的文化產業發展與保護體系;第三,要通過立法拓寬對文化產業投資的途徑,明確規定民間和外來投資的法律定位等。在文化產業的執法過程中,應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對執法隊伍的社會監督。
來自全國政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單位的代表,及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的法學院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論壇。
“據中國法律咨詢中心統計,至2012年5月1日,涉及文化產業的法律法規已超過500部,基本覆蓋文化產業鏈的基本環節,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但在總體上仍不夠健全。”中國法律咨詢中心主任張所菲表示,在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法制建設中,立法缺位現象嚴重。很多部門根據各自需要制定相關規定,部門間缺乏協調,規定中的內容會出現重復甚至矛盾之處,形成了文化產業發展的制度障礙。
民盟中央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崔永東提出,在文化產業立法過程中,首先,要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其次,要建立健全文化產業法律體系,提高立法層次,擴大立法的涵蓋面,注意與其他部門法銜接,建立全方位的文化產業發展與保護體系;第三,要通過立法拓寬對文化產業投資的途徑,明確規定民間和外來投資的法律定位等。在文化產業的執法過程中,應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對執法隊伍的社會監督。
來自全國政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單位的代表,及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的法學院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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