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生魚豆腐抽檢不合格 消費者應買包裝無破損食品
2013-06-07 10:33 來源:羊城晚報(廣州) 責編:錢瑩
- 摘要:
- 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糧食加工品、速凍食品及炒貨食品的抽檢結果,福建省泉州市海生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海生魚豆腐被檢出過氧化值超標,同時接受檢測的其他134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CPP114】訊:廣州市工商局公布了糧食加工品、速凍食品及炒貨食品的抽檢結果,福建省泉州市海生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海生魚豆腐被檢出過氧化值超標,同時接受檢測的其他134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近日,廣州市工商局委托檢驗機構對市場上銷售的小麥粉、掛面等糧食加工品,速凍魚丸、魚糜、肉丸、面米制品等速凍食品,干果、瓜子等炒貨食品進行了抽檢,涉及魯王、雪健、紅牡丹、金龍魚、陳克明、若男、三全、利口福、灣仔碼頭、海霸王、洽洽、正林、皇子等品牌,共計抽取樣品135批次。
抽檢結果顯示,只有福建省泉州市海生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海生魚豆腐被檢出過氧化值超標,該產品屬速凍魚糜食品,生產單位的地址為“南安市成功科技園區福建省成功果蔬食品有限公司內”,其余134批次被檢食品樣品均合格。
據悉,目前,工商部門已對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處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同時,廣州工商局提醒消費者,應盡量購買密封的、包裝無破損的食品。此外,速凍食品應在冷凍條件下銷售和儲存,購買時,請注意觀察凍柜的溫度是否在-18℃以下,溫度波動應控制在2℃以內。購買后按照產品標識進行保存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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