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沒有“營養標簽”被投訴
2013-08-05 13:42 來源:中國江蘇網 責編:錢瑩
- 摘要:
- 近日,句容市消費者協會受理了一起由于食品標簽不合格引起的投訴案件。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應該有營養標簽,然而該消費者購買的2袋大米的包裝袋上未標明營養標簽。經過調解,最終消費者拿回了198元貨款,并得到了800元賠償。
【CPP114】訊:近日,句容市消費者協會受理了一起由于食品標簽不合格引起的投訴案件。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應該有營養標簽,然而該消費者購買的2袋大米的包裝袋上未標明營養標簽。經過調解,最終,消費者拿回了198元貨款,并得到了800元賠償。
上月31日上午,消費者韓先生在句容的一家超市購買了2袋大米。他發現,大米的外包裝袋上沒有營養標簽?蓳衲晟a的食品都應該標注營養標簽,因此他懷疑自己買到的大米不合格,立即向句容消協進行了投訴。
面對投訴和調查,超市相關負責人起初是一頭霧水。他表示,在進貨過程中,大家會對食品的生產廠商、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進行嚴格把關,但是沒有注意到新規。
那么營養標簽到底是什么?記者了解到,根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預包裝食品必須貼上含有營養成分信息的標簽,否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句容消協借此提醒廣大食品經營者,要積極開展自查,發現2013年1月1日上架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有未標注營養成分表的,自行下架退貨處理,并及時告知上級經銷商和生產企業糾正,避免不必要的消費糾紛。 (杭新宇 王露)
- 相關新聞:
- ·潮州市潮安嚴查九家食品包裝膜“苯超標”企業 2013.08.05
- ·食品包裝袋藏隱患 塑料制品引關注 2013.08.01
- ·大良:食品安全檢查不放過包裝材料 2013.07.31
- ·南京超市用哪種膜包裝食品? 工作人員也搞不清楚 2013.07.29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