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評選辦法
2013-09-09 09:04 來源: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 責編:江佳
- 摘要:
- 為形成以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節約資源為特征的綠色包裝體系,幫助綠色包裝及相關企業樹立品牌,推動綠色的應用,開展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評選工作,特制訂本評選辦法;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十條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申報程序
包裝企業直接向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申報;
第十一條申報資料的內容和要求:
1、認真填寫《上海市綠色包裝申報表》的各欄內容;
2、提交介紹本企業生產的綠色包裝文字資料一份,該資料應對所申報的綠色包裝材料的生產過程、產品特點、應用領域及應用注意事項、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實際應用效果進行簡明而全面的介紹。
文字資料要求條理清楚、層次清晰,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要求篇幅(含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控制在5000字左右,全文一般應不超過7000字。
第四章 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評選
第十二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成立綠色包裝推進小組并組織由上海市環保,食品、藥品以及包裝界等有關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資深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評選工作,專家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二名,組員若干名;專家組1~2年調整一次;
第十三條專家組根據申報材料,通過對申報項目的審查、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推薦名單;入選項目要求評分不低于85分、具有倡導性或在行業內有一定代表性的項目的綠色包裝。評選中堅持一票否決制,即生命周期中某一環節在節約資源、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的某一方面有嚴重問題者,即不能評為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
第十四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召開主任會議,對專家組的推薦名單,進行審定。
第十五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將主任會議審定結果,上報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備案。
第十六條評選工作實行“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嚴格、認真、負責、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評選會議必須由本人出席,不得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章 公示與宣傳
第十七條通過評審項目,在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網站及上海綠色包裝網站上公示。公示后2個月內無異議者,確定為優秀綠色包裝項目;如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需由評審組開會進行復評并將通過復評的項目向舉報人進行溝通并再行公示,聽取意見。
第十八條給入選產品發放入選證書(帶編號以便監管)和匾牌。
第十九條通過一報(上海包裝報)、一刊(上海包裝)、一網(上海綠色包裝網)、一站(中國包裝報上海記者站)等媒體向社會宣傳、推薦,以擴大綠色包裝在社會上的影響。
第六章 證書和匾牌的使用
第二十條證書、匾牌僅作標示證明所申請、入選的綠色包裝之用;受證企業在產品上或廣告中使用綠色包裝標示時,必須標明相應的編號;證書與匾牌,不可用于夸大產品質量、保護功能以及任何其它商業目的宣傳。
第二十一條證書和證書只限于本企業使用,企業發生合并、重組等變化,證書和匾牌自行失效;
第二十二條正常情況下,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證書和匾牌有效期為二年;證書和匾牌到期后,使用企業可申請復驗,通過評選、公示后再重新發證;
第二十三條受證企業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配合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安排的年檢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四條如發現申報材料虛假,或者在證書和匾牌的使用期內,受證產品產生嚴重的質量責任事故以及受證企業有違法經營等重大問題,或者證書和匾牌違規使用,協會有權停止證書和匾牌的使用并予公示。
第十條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申報程序
包裝企業直接向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申報;
第十一條申報資料的內容和要求:
1、認真填寫《上海市綠色包裝申報表》的各欄內容;
2、提交介紹本企業生產的綠色包裝文字資料一份,該資料應對所申報的綠色包裝材料的生產過程、產品特點、應用領域及應用注意事項、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實際應用效果進行簡明而全面的介紹。
文字資料要求條理清楚、層次清晰,簡明扼要、重點突出,要求篇幅(含內容提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控制在5000字左右,全文一般應不超過7000字。
第四章 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評選
第十二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成立綠色包裝推進小組并組織由上海市環保,食品、藥品以及包裝界等有關方面的、具有代表性的資深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評選工作,專家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二名,組員若干名;專家組1~2年調整一次;
第十三條專家組根據申報材料,通過對申報項目的審查、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推薦名單;入選項目要求評分不低于85分、具有倡導性或在行業內有一定代表性的項目的綠色包裝。評選中堅持一票否決制,即生命周期中某一環節在節約資源、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的某一方面有嚴重問題者,即不能評為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
第十四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召開主任會議,對專家組的推薦名單,進行審定。
第十五條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將主任會議審定結果,上報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備案。
第十六條評選工作實行“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嚴格、認真、負責、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評選會議必須由本人出席,不得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章 公示與宣傳
第十七條通過評審項目,在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網站及上海綠色包裝網站上公示。公示后2個月內無異議者,確定為優秀綠色包裝項目;如公示期有人提出異議,需由評審組開會進行復評并將通過復評的項目向舉報人進行溝通并再行公示,聽取意見。
第十八條給入選產品發放入選證書(帶編號以便監管)和匾牌。
第十九條通過一報(上海包裝報)、一刊(上海包裝)、一網(上海綠色包裝網)、一站(中國包裝報上海記者站)等媒體向社會宣傳、推薦,以擴大綠色包裝在社會上的影響。
第六章 證書和匾牌的使用
第二十條證書、匾牌僅作標示證明所申請、入選的綠色包裝之用;受證企業在產品上或廣告中使用綠色包裝標示時,必須標明相應的編號;證書與匾牌,不可用于夸大產品質量、保護功能以及任何其它商業目的宣傳。
第二十一條證書和證書只限于本企業使用,企業發生合并、重組等變化,證書和匾牌自行失效;
第二十二條正常情況下,上海市優秀綠色包裝的證書和匾牌有效期為二年;證書和匾牌到期后,使用企業可申請復驗,通過評選、公示后再重新發證;
第二十三條受證企業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配合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綠色包裝委員會安排的年檢及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四條如發現申報材料虛假,或者在證書和匾牌的使用期內,受證產品產生嚴重的質量責任事故以及受證企業有違法經營等重大問題,或者證書和匾牌違規使用,協會有權停止證書和匾牌的使用并予公示。
- 相關新聞:
- ·鴻都包裝有限公司:設計為優 環保取勝 2013.08.28
- ·環保型油墨產品在食品包裝安全的呼吁下應運而生 2013.08.28
- ·綠色印刷全國行東莞宣貫會順利召開 2013.08.27
- ·????????? ?????????? 2013.08.26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