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快遞寄件方多次郵毒包裹 破損或因野蠻裝卸
2013-12-24 10:17 來源:新京報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不久前,圓通公司加盟網點,湖北沙洋運通物流有限公司因違規快遞的有毒化學品氟乙酸甲酯泄漏,導致9人中毒,1人死亡。
兩個包裹有相同的目的地——山東濰坊。
桶內液體“氟乙酸甲酯”無色透明,有刺激味,毒性較大,接觸不慎容易危及生命,曾有致人死亡案例。
國家郵政局《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第四項中提到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有機溶劑)不得寄遞。“氟乙酸甲酯”屬于禁寄之列。
寄件方是荊門市熊興化工廠。該廠副總經理黃勝勇說,“氟乙酸甲酯”能不能寄,得快遞公司說了算。化工廠此前曾兩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樣品,都向圓通速遞出具了檢驗報告單,并明確告知寄送的物品是化學物品。
12月23日,“奪命快遞”事發三周之后,新京報記者在涉事圓通網點看到,網點店面不大,兩扇卷閘門緊閉。墻上張貼著“內部調整,停止營業”的通告。
圓通速遞華中管理區總經理王澤義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則稱,寄件時,熊興化工廠人員稱,投寄的“氟乙酸甲酯”樣品無毒無害,并且出示了其他快遞企業此前承運的單據,誤導了快遞公司。
如今,圓通網點老板王星手機關機。據事后詢問過王星的同行轉述,王星收件時還聞過,并不知道液體有毒,“并且包裝得很嚴實,經過多層包裝”。
快遞行業相關人士指出,即使化工廠隱瞞寄送物,按照《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規定,快遞企業收寄時應當場驗視內件,檢查是否屬于禁止寄遞品;圓通公司業務員應驗視,確保郵寄物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因此圓通至少存在疏于驗視的過錯。
而加盟網點管理混亂也是原因之一,多名業內人士稱,不少快遞公司加盟門檻低,“快遞企業對其網點和分公司很難做到嚴格監管和培訓。”
多次寄送1公斤樣品
去年底,熊興化工廠就多次快遞有毒化學品樣品,還可能涉及申通,今年夏天升級為25公斤裝的“大家伙”。
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這并非熊興化工廠第一次寄送氟乙酸甲酯樣品。
據沙洋當地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底,熊興化工廠就已開始通過快遞郵寄一些化學品樣品。“最開始寄小樣品,頂多一個月一次或者兩次。”上述知情人士回憶,小樣品用白色塑料膠瓶灌裝,“有礦泉水瓶粗,但沒那么高,瓶很厚,踩不碎,容量在1公斤左右。”
上述知情人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曾當面問過寄件人,化工廠精細化工分廠副廠長黃緒堂,液體是否有毒,得到答復是,“只要不喝,就不會有事”。即便如此,因為涉及化學品液體,從來不敢走航空,多為陸路發往山東、江蘇等地。
此外,為防運輸途中破損泄漏,快遞人員采取了多層保護措施。“先用氣泡紙纏緊,再用防水袋套住,用膠封死袋口,再放進紙箱里,四周塞進填充物。”
到了今年夏天,熊興化工廠快遞的小樣品規模升級,從1公斤左右的小樣品改為25公斤裝的“大家伙”。
快遞人員的保護也相應升級。據知情人透露,工作人員先用防水的塑料袋,把桶身整個套住,再放進紙箱里,四周的縫隙用礦泉水瓶、泡沫等填充物填充,封蓋后再用塑料袋套上一層,最后放進一個編織袋里。
“他們的考慮很簡單,即使破了,也不會流出來污染其他的快件。”上述知情人說。
據央視記者的調查,在一本熊興化工廠自今年6月起的快遞登記顯示,快遞記錄超20次,快遞公司除圓通外,還包括申通、韻達、德邦等。
黃勝勇對此稱,他并不清楚郵寄的“樣品”是氟乙酸甲酯還是別的產品,稱一切有待警方最終的調查結論。他說,化工廠共先后三次郵寄氟乙酸甲酯,都是通過圓通。其中,11月24日,向濰坊鳴冉化工寄出樣品,到付快遞費200元,11月30日,“客戶李鵬”簽收此件。
不過,據新京報記者前述調查,熊興化工廠快遞氟乙酸甲酯,遠不止黃勝勇披露的三次,涉及快遞公司也不止圓通。前述知情人說,至少還包括申通。
但沙洋申通負責人對此予以否認,稱從不快遞液體,只寄送過化工廠的稅票等物。
今年9月、10月,荊門郵政管理部門相繼召開快遞行業安全生產會議,多次強調所有快遞開箱驗視,禁寄物品嚴禁收發。此后,熊興化工廠的氟乙酸甲酯樣品快遞要求被拒絕。
熊興化工廠副總經理黃勝勇亦證實,11月27日,發件人找圓通快遞前,也曾找過沙洋、申通、韻達等快遞公司,但均被拒絕。
沙洋申通快遞負責人張瑞堯12月22日晚回應,拒絕的原因有二,一是化學品,二是液體,“當時對方提著桶來,我出于安全考慮,桶都沒打開,直接拒絕了。”
而沙洋圓通為什么收下快件,又是如何包裝,如何運輸,目前,相關細節仍不得而知。
破損或涉野蠻裝卸
快件在濰坊分撥中心發生泄漏,快遞業內人士表示,野蠻裝卸是貨物受損最常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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