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印刷廠藏身彩票站擾民 三家被迫搬走
2014-08-26 10:09 來源:沈陽晚報 責編:周艷平
- 摘要:
- 近日,沈陽晚報新聞熱線接到讀者的求助電話。舉報者說:“在沈河區北熱鬧路萬寶南巷21號樓一樓有一家印刷廠,一年前在開工之前讓樓上的住戶簽字允許他們在這里開印刷廠,居民們沒同意?墒,這家印刷廠依然開工了。一年來,樓上的居民不堪忍受,已經有幾家居民被迫搬離此處!
回應:我們有手續,我們沒擾民
隨后,記者走進了這家印刷廠。記者看到有很多印刷機器,還有很多印刷品堆積在一起。
印刷廠內有一男一女,他們說,“我們都是打工的,老板不在沈陽。”
記者問:“你們企業有執照嗎?”
男性工人說:“我們有手續,但是手續都被工商所拿走了,我們也沒擾民!
記者看到了房間內懸掛的“印刷經營許可證”,上面的經營場所寫著:“沈河區北熱鬧路萬寶南巷17號!痹诹硪粋“合伙企業營業執照”上的主要經營場所地址是“沈河區大西路一段××××”。
記者問:“沈河區北熱鬧路萬寶南巷21號,執照上為什么是17號?”
男性工人說:“我們正在辦理手續變更呢,還沒辦下來!
記者提出要采訪印刷廠的法人代表,他說:“老板在外地,我就能代表老板!
工商:對這家企業,已做出處理
記者聯系上了沈河區工商局風雨壇工商所負責這家印刷廠的陳姓專管員。他說:“我知道這件事。這家企業叫沈陽市永興印刷廠。這家企業有執照!
記者說:“我已經到現場,確實看到了印刷經營許可和工商執照,但是印刷經營許可上面的經營場所寫著:‘沈河區北熱鬧路萬寶南巷17號’,與實際經營地點不符。而‘合伙企業營業執照’上的主要經營場所地址是‘沈河區大西路一段××××’,也與實際不符。”
陳姓工作人員表示:“確實是這樣。這家企業正在申請經營場所變更,我們已對這家企業做出了責令整改和罰款的處理。”
印刷廠絕不能建在小區居民樓內
遼寧乾開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亞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印刷企業是特殊的企業,涉及排污和噪音問題,在小區居民樓內開辦印刷廠是絕對不允許的!如果沒經環保局的審批,是拿不到營業執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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