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匯紙業洗白10億級別財務造假 上交所將紀律處分
2014-08-27 09:39 來源:證券時報 責編:徐赳赳
- 摘要:
- 一紙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揭開了博匯紙業季報、半年報虛假陳述的面紗。
【CPP114】訊:一紙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公告,揭開了博匯紙業季報、半年報虛假陳述的面紗。
在2006年監管機構嚴厲打擊大股東占款現象后,博匯紙業成為A股市場中大股東占資累計超百億的罕見個案。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3.3等相關條款,博匯紙業早在年報披露當日即應停牌,并被處以風險警示等措施。
對此,上交所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關注到上述重大會計差錯和定期報告虛假記載問題,并已啟動相關紀律處分程序,待相關程序履行完畢會及時向市場公開。”
占款嚴重違規
博匯紙業控股股東為博匯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楊延良,而楊延良同時擔任山東天源熱電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天源熱電為博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6月24日,博匯紙業延遲近2個月披露的2013年年報顯示,大股東的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博匯紙業資金,期間發生額134億元、期末余額21.9億元,其中天源熱電一家發生額就達112億元。
記者注意到,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3.3.1條款規定,博匯紙業應被予以停牌或處以其他風險警示,不過公司自年報披露后一直正常交易。
上交所上述規定稱,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其中第五項為,“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或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情形嚴重的”。
規定還明確指出,一旦出現第二項至第六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及時向上交所報告,提交董事會的書面意見,并申請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于事實發生下一交易日起開始停牌。上交所在收到公司報告之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對此,上交所向證券時報記者回函稱,發現博匯紙業大股東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后,于6月24日當天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清算和確認過程、當前余額及后續解決措施等發布專門的臨時公告。
在2006年監管機構嚴厲打擊大股東占款現象后,博匯紙業成為A股市場中大股東占資累計超百億的罕見個案。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3.3等相關條款,博匯紙業早在年報披露當日即應停牌,并被處以風險警示等措施。
對此,上交所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關注到上述重大會計差錯和定期報告虛假記載問題,并已啟動相關紀律處分程序,待相關程序履行完畢會及時向市場公開。”
占款嚴重違規
博匯紙業控股股東為博匯集團,實際控制人為楊延良,而楊延良同時擔任山東天源熱電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天源熱電為博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6月24日,博匯紙業延遲近2個月披露的2013年年報顯示,大股東的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博匯紙業資金,期間發生額134億元、期末余額21.9億元,其中天源熱電一家發生額就達112億元。
記者注意到,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13.3.1條款規定,博匯紙業應被予以停牌或處以其他風險警示,不過公司自年報披露后一直正常交易。
上交所上述規定稱,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其中第五項為,“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或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情形嚴重的”。
規定還明確指出,一旦出現第二項至第六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及時向上交所報告,提交董事會的書面意見,并申請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于事實發生下一交易日起開始停牌。上交所在收到公司報告之日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對此,上交所向證券時報記者回函稱,發現博匯紙業大股東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后,于6月24日當天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清算和確認過程、當前余額及后續解決措施等發布專門的臨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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