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舉措解決分散性印刷品監管難題
2014-12-03 08:49 來源:中國工商報 責編:顧穎瑩
- 摘要:
- 分散發放的印刷品廣告具有流動性大、分布面廣、發布源頭多而雜、違法違規現象普遍等特點,嚴重擾亂了廣告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給工商部門廣告監管工作帶來諸多難題。因此,應高度重視對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的監管,筆者在文中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監管的難點
處罰力度相對不足。當前,工商部門查處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的主要依據是《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該辦法對違法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的處罰規定為,工商部門責令發布者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50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發布者而言,額度偏低,無法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審查把關缺失。根據《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廣告經營者被賦予了對印刷品廣告監督管理的職責,也是當前印刷品廣告制作發布環節唯一的把關主體。對于分散性印刷品廣告而言,設計工藝和制作程序簡單,發布者經常會選擇非正規的印刷機構印制,逃避正規廣告經營主體的審查。如一些分散性印刷品廣告印制單位往往沒有任何資質,幾個人操作簡裝式機器,租賃門市房從事廣告印制業務,缺少專業的設計人員、應有的廣告常識和法律知識,致使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的內容及用語未經審查得以發布。
工商部門取證難、監管難。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的發布地點相對分散,商場、集市等人員密集區隨處可見,更有甚者采取印制地點與發布場所相分離的方法,即先在某廣告印刷窩點印刷,然后到其他地區雇人分散發放,造成工商部門取證難、監管難。
解決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監管難的對策
強化重點監管。一是周期性、季節性的“熱點”廣告,如在節假日銷售旺季、招生高峰期等時間段發布的分散性印刷品廣告,應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發生;二是與群眾身心健康息息相關的熱點廣告,如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廣告。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12315、“一會兩站”等渠道作用,開辟分散性印刷品廣告違法行為舉報綠色通道,及時接受并調查處理消費者在分散性印刷品廣告方面的糾紛和投訴舉報。
加強部門聯合執法。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爭取由其牽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使工商、食藥監、城管、衛生、公安等部門能夠各司其職,分工合作監管好分散性印刷品廣告市場。
廣泛宣傳教育引導。應采取現代化、多媒體形式,如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宣傳《廣告法》,也可以采取傳統宣傳教育方式,比如發放宣傳資料,現場接受咨詢等形式,向廣大分散性印刷品廣告經營業主宣傳《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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