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匯紙業18位高管遭處罰
2014-12-29 13:35 來源:大眾證券報 責編:顧穎瑩
- 摘要:
- 26日晚間,博匯紙業公布了山東證監局下發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證監局認定公司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3年年報,且在2013年度一季報、中報和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決定給予公司和相關人員相應處罰。
【CPP114】訊:26日晚間,博匯紙業公布了山東證監局下發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山東證監局認定公司存在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3年年報,且在2013年度一季報、中報和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未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決定給予公司和相關人員相應處罰。記者注意到,不少律師和投資者準備據此發起維權。
信披違規被罰50萬
山東證監局指出,博匯紙業2013年度對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大量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等事項未及時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致使公司未能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報的編制和披露,這也直接導致博匯紙業2013年度一季報、中報和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合并資產負債表虛減資產和負債,合并利潤表少計財務費用多計利潤總額,合并現金流量表虛減現金流入和流出。
此外,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1月至6月,博匯紙業及其下屬子公司與關聯方發生大量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公司未按規定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上述事實有公司財務資料、董事會決議、銀行對賬單、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工商登記資料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山東證監局決定:責令博匯紙業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對楊延良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對楊延智、楊振興、史霄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對李軍、金亮宗、荊樹兵、王友貴、楊國棟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聶志紅、關雪凌、趙耀、胡安忠、張艷、曹林、孫吉、金田宗、鄭先山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面臨集體維權
博匯紙業稱:“公司誠懇地向投資者致歉,將以此為戒。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加努力工作,履行勤勉盡職的義務;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公司內控制度,提高內部審計管理水平及相關人員的專業素質,加強業務培訓力度,優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誠信為本,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現在可以維權了,有沒有要一起的!庇型顿Y者號召。除了投資者,許多律師也積極行動了起來。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經過前期預征集,目前已經有30多位受損投資者報名維權!2013年4月27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博匯紙業且在此期間未全部拋售的虧損投資者,有權提起索賠。”王智斌表示馬上會轉入正式維權程序。
信披違規被罰50萬
山東證監局指出,博匯紙業2013年度對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大量非經營性資金往來等事項未及時進行會計確認和計量,致使公司未能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報的編制和披露,這也直接導致博匯紙業2013年度一季報、中報和三季報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合并資產負債表虛減資產和負債,合并利潤表少計財務費用多計利潤總額,合并現金流量表虛減現金流入和流出。
此外,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1月至6月,博匯紙業及其下屬子公司與關聯方發生大量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公司未按規定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上述事實有公司財務資料、董事會決議、銀行對賬單、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工商登記資料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山東證監局決定:責令博匯紙業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對楊延良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對楊延智、楊振興、史霄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20萬元;對李軍、金亮宗、荊樹兵、王友貴、楊國棟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對聶志紅、關雪凌、趙耀、胡安忠、張艷、曹林、孫吉、金田宗、鄭先山分別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面臨集體維權
博匯紙業稱:“公司誠懇地向投資者致歉,將以此為戒。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將更加努力工作,履行勤勉盡職的義務;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公司內控制度,提高內部審計管理水平及相關人員的專業素質,加強業務培訓力度,優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誠信為本,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現在可以維權了,有沒有要一起的!庇型顿Y者號召。除了投資者,許多律師也積極行動了起來。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經過前期預征集,目前已經有30多位受損投資者報名維權!2013年4月27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博匯紙業且在此期間未全部拋售的虧損投資者,有權提起索賠。”王智斌表示馬上會轉入正式維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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