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行業評比不可“拉郎配”
2015-01-28 18:44 來源:cpp114 文/趙利君 責編:嚴影
- 摘要:
- 現代營銷不能等量于傳統營銷,F代營銷不能排除炒作,但炒作需要把握度,關鍵的是,游戲規則要平衡各方,不可有違常識、也不可強硬為之。
【CPP114】訊:隨著我國印刷業的不斷發展,也催生了名目繁多的印刷行業的評比活動,主辦機構各異,有政府、有協會、有媒體。其評比對象各異,有專門針對書籍的,有針對更廣泛的印刷包裝產品的,有專門針對標簽等終端印刷包裝產品的;有針對設備及器材制造商、經銷商的;有針對人物;有針對印刷包裝廠的;甚至還有的是針對電商網站的。
在印刷包裝行業,企業或產品乃至人物需要宣傳,其目的不止是廣為人知,更重要的是現代社會進入了“眼球經濟”,你不營銷,別人就會把營銷陣地搶占。從這個角度來說,形形色色的評比活動是與印刷包裝行業向營銷型、服務型行業轉型相伴相生的,也是行業的正能量。
但既是活動,則必然有游戲規則。只要游戲規則得人心,輸贏勿論,也心安理得。
其一,評比活動的主辦方應當具備一定的影響力,并且評比活動或主辦方得到各方的認可。得到政府認可的評比活動,會更權威、客觀、公正。筆者了解,目前很可能只有“中華印制大獎”、“中國政府出版獎”、“印刷百強”等為數不多的評比得到了政府認可。更多的行業評比與政府認可無緣,卻依然很有生命力,聚合了一批追隨者。
其二、參評自愿,切不可“被參選”。雖然行業評比有其正向意義,但由于其獎項設計、評比條件、評比過程、評委人選,主要取決主辦單位的意志。在這種情況下,主辦方與參評方在活動的權威性、評比條件、評比過程等方面有共同的認知,是評比活動能夠推進的前提。換句話說,評比活動的第一步,應該是主辦方與待參評企業、人物作基本的溝通工作,這一步不可跳過。
但在印刷行業評比中,卻存在著一些“一蹴而就”式的評比或現象,即,一些主辦機構在與參評企業沒有任何書面乃至口頭溝通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地將有的企業或人物,作為其待評選范圍。先斬后奏會有兩種后果,一種是“被報名”者欣然同意,甚至還十分感謝;另一種則“被報名”者十分反感,要求退出評比。不管是哪種結果,“被報名”現象是主辦方不尊重“參評者”、不嚴謹的作法;是主辦方的投機取巧,恰似一廂情愿式的“拉郎配”。
其三、評比過程應嚴謹、透明、公開。當下印刷行業的評比,也較普遍地存在評比過程不夠透明的問題,主辦方似乎將百分之九十五的精力要在“我要怎么宣傳獲獎企業”,對“如何評出來”著墨甚少,令人費解。還有的倉促的評比,一夜之間蹦出來,還沒讓業界知道其評比,就開始頒獎了!更有一類評比,產品還沒有上線,就敢參加評比,主辦方竟也準入,令人咋舌,更怪的是,還能得到“第一名”,尤如海市蜃樓。
現代營銷不能等量于傳統營銷。現代營銷不能排除炒作,但炒作需要把握度,關鍵的是,游戲規則要平衡各方,要讓人家“愿”;也不可有違常識、漏洞百出,令人疑竇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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