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材料稅收下降 紙業迎來重大利好
2015-08-10 14:04 來源:中國林業新聞網 責編:盧云慧
- 摘要:
-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根據優惠目錄,利用廢紙、甘蔗渣和秸稈造紙的企業將獲得50%-70%的增值稅返點。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稅收政策的推出,對于目前利潤下滑、治污成本上升的造紙行業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稅收優惠政策重新出臺始末
早在2001年,廢舊物資回收單位就開始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利用廢舊物資作原料的生產企業,按普通發票上注明的收購金額的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變化發生在2008年底,同年12月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免征政策,從事再生資源經營企業須按17%全額繳納增值稅,只給予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兩年的“先征后返”優惠政策。2009年先征后返70%,2010年先征后返50%,2011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退稅。
在2014年9月召開的全國工商聯紙業商會三屆四次會長會上,玖龍紙業公司董事長張茵就強烈呼吁恢復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政策。她說:“所有的事情就怕專心,專心去做總有一天會成功的!
華泰集團董事長李建華在發言中也反復提及這一內容。他表示,中國是造紙大國,山東省是造紙大省,但是省內林業資源不夠豐富,缺少原材料來源,擴展到整個中國,林業資源也比較匱乏。如果再不退稅,鼓勵企業利用二次纖維生產高檔包裝用紙和文化用紙,企業生存就會非常困難。
如今,這一政策千呼萬喚始出來,雖然來得晚了些,但畢竟是難得的利好消息。
廢紙行業稅收有望下降7.3%
目前,中國廢紙回收利用產業鏈的整體稅負高達18.7%。這些稅負被轉移到下游的造紙企業,從而抬高了下游造紙廠采購價格。優惠目錄中提出,回收行業的稅負率將由2010年的18.7%下降為現在的11.4%。
這一稅收優惠政策究竟能給造紙行業帶來多大的利好?
以世紀陽光下屬子公司昌東廢紙收購有限公司為例,2010年公司收購廢紙64萬噸,其中國內廢紙43萬噸;實現銷售收入7.2億元,利潤1500多萬元,退稅收入3800多萬元。也就是說,公司獲得的1500多萬元利潤全部來自退稅收入,退稅收入占全部銷售收入的5.28%,而凈利潤占全部銷售收入的2.1%,取消退稅政策后則虧損近3.2%。
華泰集團長期負責國內廢紙采購業務的一位人士說,取消稅收優惠后,僅以河北華泰為例,按照承擔國內廢紙增值稅一半稅負計算,每年增加的稅負就達3000萬元以上。而按照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到每噸紙上,如果一噸箱板成品紙采用70%的國內廢紙,以當前每噸1500元的國內廢紙價格折算,每噸紙將節省成本77元;而完全采用秸稈和甘蔗渣造紙的企業,每噸紙可節省成本超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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