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發布最低工資“新標準” 六省市月超2000元
2019-07-26 10:21 來源:經濟日報 責編:彭皖春
- 摘要:
- 最低工資標準被視為一項“兜底”指標,是在勞動者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份,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為全國最高;北京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4元,為全國最高。
根據人社部統計,2018年,全國共有15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而今年,據不完全統計,重慶、上海、陜西、北京確定了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
重慶從1月1日起,第一檔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第二檔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分別比原標準提高了300元;上海從4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20元調整到2480元,增加60元;陜西從5月1日起,一類工資區最低為每月1800元,二類工資區最低為每月1700元,三類工資區最低為每月1600元,均比原標準提高了120元;北京從7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20元調整到2200元,增加80元。
根據人社部此前發布的《關于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各地應充分考慮當地經濟形勢發展和企業實際情況,穩妥把握調整節奏,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數據顯示,河北最低工資標準實行日期為2016年7月,距離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已滿三年,其最低工資標準有望在2019年上調。此外,天津、福建、湖南、青海、甘肅距離上次上調時間也已滿兩年。
各地之間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間隔有所不同。如北京、上海等地,近年來每年保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也有不少地區采取兩年或三年調整一次的方式,對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持審慎態度,如廣西近兩次調整時間分別在2018年2月和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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