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出臺含甘草酸及銨鹽食品標簽新規
2005-08-31 14:46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最近,歐盟對含甘草酸及其銨鹽食品的標簽標注作出新規定,涉及糖果、飲料等產品。
新規定要求:飲料中甘草酸或其銨鹽含量不低于50毫克/升的,糖果中甘草酸或其銨鹽含量不低于l 00毫克/千克或l0毫克/升的,食品標簽的成分列表后應加上“含有甘草”的字樣,除非“甘草”已經包括在成分列表中或產品名稱中;糖果中甘草酸或其銨鹽含量不低于4克/千克的,在成分列表后還應加上提示信息“含有甘草— — 高血壓患者應避免過量攝入”;酒精含量(體積含量)超過1.2%的飲料中甘草酸或其銨鹽含量不低于300毫克/升的,在成分列表后也應加上提示信息。如果所屬食品標簽上沒有成分列表的,應當將提示語句標注在產品名稱附近。
由于該規定已經生效,專家建議國內食品、飲料出口企業應及時采取措施,按照歐盟要求變更食品標簽,避免產品因標簽不合格而遭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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