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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華南印刷”:罪與非罪之爭

2006-01-26 08:59 來源: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民營經濟報2005年12月19日刊登《兩個“華南印刷”一場“維權之爭”》的報道后,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最近,報道中涉及主角之一———廣州華南印刷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華南)負責人陳澤宏聯系本報,并接受了《法律與維權》導刊記者面對面采訪。陳澤宏對報道中廣東華南印刷廠(以下簡稱廣東華南)的說法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而廣東華南方面也進一步就此案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陳澤宏任主任的廣東華南廣州營業部,與總部廣東華南是什么關系?陳澤宏是否偽造了廣東華南的印章和《委托書》?廣東華南當前瀕臨倒閉的困境與陳澤宏“另起爐灶”辦了間“廣州華南”是否有關?陳澤宏的行為究竟罪與非罪?……

  本報特再刊發此篇追蹤報道———

  身份

  營業部和總廠是承包還是從屬關系?

  陳澤宏告訴記者,他1991年已辦理工作調動,從廣東華南印刷廠所屬的潮州文實公司調動到廣州南海石油聯合服務總公司后,就不再是廣東華南印刷廠的職工。而后陳澤宏承包了廣東華南駐廣州的營業部,并與廣東華南時任法人代表王松銳(2005年6月已去世———記者注)有過口頭的承包協議,而書面的協議也有,但現已找不到了。而且廣州營業部自1993年起就再沒有得到廣東印刷一分錢的撥款,兩者已是事實上的承包關系。

  記者就此采訪了廣東華南的創始人、也是早期負責人的伍欽亮,他表示,陳澤宏在1991年時確實有調動工作。但隨后廠里多次催促陳澤宏辦理辭職手續,以及移交廣州營業部的工作,但直到今日,陳澤宏也沒有履行好上述手續。對于陳澤宏自稱1991年后不再是廣東華南的人,伍欽亮表示,此言也說不通。隨后他出具了一份廣州營業部1995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面的法定代表人仍是陳澤宏。伍欽亮表示,廣州營業部只是廣東華南的派出單位,屬于二級公司,兩者本質上是上下級關系。對于陳澤宏當年承包廣州的營業部,伍欽亮表示從未聽聞,“陳澤宏說有承包,可以拿協議出來證明”。伍認為,陳如今提出身份問題,是否有意逃避某些事實。

  廣東華南副董事長、黨支部書記李應鎮則向記者表示,多年來他一直負責保管廣東華南廠的企業印章,如雙方簽訂過承包協議,自己不可能不知道,“可我從未聽說過簽承包協議的事”。李說,1995年,陳給廣東華南打報告,要求增加業務費用,當時的總廠就批準給予合同金額的3.5%-5%作為廣州經營部的業務費用。這可以說明兩個問題:一、陳澤宏說公司沒有給一分錢的撥款,是不符合事實的;二、陳說與總廠是承包關系,若真是承包關系,費用還要這樣打報告批嗎?這也說明,廣州經營部就是廣東華南的下屬二級機構。

  行為

  《委托書》及其印章是誰偽造的?

  本報在報道中曾提到,廣東華南指陳澤宏偽造了一份蓋有偽造的“廣東華南票證印刷廠”印章的《委托書》(核心內容為:廣東華南將省稅務局的發票印制業務委托給廣州華南來做)。陳澤宏向本報提供材料稱,他偽造《委托書》一說純屬對方的誣陷。原因是:如果廣州華南以偽造印章和《委托書》的手段騙走了百萬元的合同業務,那廣東華南為什么在長達5年的時間內都沒有發現丟失的業務呢?而當時廣東華南接到這批印刷業務后,將其中部分委托給了廣州華南和另一家廠來印制,隨后陳澤宏還出示了廣東華南給廣州華南和另一家廠出具的委托書。

  但廣東華南卻又有另一種說法,其負責人李應鎮告訴記者,廣東華南此前早就知道廣州華南的作為,并派伍欽亮、鄭紹明等人去廣州查證,但被陳澤宏粗暴趕走。據廣東華南提供的材料,當時潮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辦案人員詢問過當時廣東華南廠長王松銳及副總經理陳森金,有沒有提供過這份《委托書》給廣州華南,兩人均斷然否定。

  另據記者調查,工商資料顯示的廣州華南成立時間是1998年6月5日,而《委托書》上的落款日期為1997年12月30日,此時廣州華南尚未成立。

  廣東華南負責人李應鎮向記者分析:“我們根本不可能把業務委托給一個尚未成立同時也不可能有資質的公司來完成;而且廣東華南當時也不可能知曉一個沒有成立的公司確切名稱,更不會將之寫在委托書上。”

  記者看到,潮州市公安局曾給廣東華南的[2003]33號的信訪答復文件上指出,“經調查,發現陳澤宏有偽造印章和挪用資金嫌疑”。

  廣東華南方面認為,公安機關所指的“偽造印章嫌疑”,就是指陳澤宏偽造了這份《委托書》及上面的印章。

  后果

  陳澤宏是否搞垮了廣東華南?

  對于廣東華南指責陳澤宏成立廣州華南,將大量業務資源據為己有,最終搞跨了工廠一說,陳澤宏也有自己的說法。他認為,廣東華南在1998年廣州華南成立之前就已經嚴重虧損,瀕臨倒閉,是自身經營不善的原因;而且廣州華南成立后,也沒有以廣東華南的名義招攬過任何業務。而且在1998年廣東華南的主管單位潮州文實公司也有一份關于廣東華南虧損原因和今后運作措施的報告,里面總結了該廠在經營、資金、管理和機制等方面的不足。陳澤宏表示廣東華南很明顯是在借虧損嫁禍于他。

  關于這份《文實公司虧損原因和今后運作措施的報告》,廣東華南廠長陳壁鎬向記者表示,其中分析的原因屬實,但報告中表述的“個別企業骨干,利用手中掌握的業務命脈,投資辦廠公開打著企業招牌,搶走企業的經營業務,唱起對臺戲與企業對著干”一段話,指的正是當時擔任廣州營業部主任陳澤宏。陳壁鎬認為,陳澤宏同時還對外謊稱廣東華南已經搬遷到廣州,繼而有計劃的將各地業務轉給自己廠生產,從而導致廣東華南失去大量客戶和訂單,生產陷入困難。

  陳壁鎬說,陳澤宏如果沒有任何問題,就不必要銷毀廣州營業部的會計憑證和帳目。

  進展

  公安機關:省廳正督辦盡全力破案

  1月23日,《法律與維權》導刊記者就陳澤宏所涉案件電話采訪了潮州市公安局。該局經偵支隊負責該案的警官翁鎮琛表示,此案仍在偵查過程中,目前不便透露詳情。而潮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郭金平告訴記者,該案已經引起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并由省廳經偵總隊和法制處督辦該案;他同時表示,潮州公安機關一定會進行認真調查,盡全力偵破此案。

                             CPP114編輯部: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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