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嚴格規定出口食品包裝
2004-10-18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法國對食品 (包括進口食品)包裝文字說明出臺了嚴格規定。作為其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規定食品包裝上除了標明食品的商業名稱外,還必須標明其法律名稱。比如花生食品,企業可以取很吸引消費者的商業名字“多味豆”等,但必須明確標明其法律名稱是花生。生產廠家不得以任何吸引人的假名稱來干擾和欺騙消費者。
同時,法國人認為,包裝盒的體積必須與食品本身的體積相一致,不得用超出食品本身體積過多的盒子包裝,經銷商在標注商品價格時,必須標明每公斤或每500克的價格。法國對食品包裝文字說明出臺了嚴格規定,這項法規同樣約束進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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