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進口禽肉的包裝和檢驗要求介紹
2004-10-21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首先,進入美國的禽肉必須來自于經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局(FSIS)認可的國家和廠家。無論哪個國家要想獲得禽肉出口到美國的資格, FSIS都要對該國的檢驗系統進行評估,以保證禽肉的安全、衛生和標簽正確。評估工作一般包括兩部分,即文件審核和現場檢驗。文件審核由技術專家對申請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書面材料進行評估,重點審核五個危險關鍵領域,即污染、疾病、加工、殘留及守法經營。如果文件審核過關,FSIS將派出一個技術專家組進行實地考察,評估五個關鍵領域及檢驗系統的其他方面,包括工廠的設備、設施、實驗室、培訓項目和工廠的檢驗工作。如果FSIS判定該國的檢驗系統和美國基本等同,該國就可能獲得向美國出口禽肉的資格。
此外,FSIS還要對進入美國市場的禽肉及其包裝標簽進行認可。認可的出口工廠在生產出口產品前,應獲得標簽標準。標簽必須用英文印制,并按照美國產品成分和標簽規定標注。一般來說,標簽應包括產品名稱、原產國、工廠或批發商名稱、以常衡注明凈重(磅和盎司)、各種成分保存狀態等。產品大包裝箱外的標簽不必經過許可,但在進口港進行檢驗時,FSIS將要檢查外包裝上的標簽。因此,包裝箱外正面標簽必須有產品名稱、原產國、工廠代號、到達碼頭等,并留有一定的位置供美國進口檢驗蓋章用。另外,箱外還須注明特殊的處理狀態,注明出口工廠或進口商的名稱地址。所有內容必須用英文印在箱外或以標簽形式貼在箱外,不得用手寫來代替。
當貨物到達美國口岸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海關呈送報關表。根據FSIS規定,禽肉及其制品還需有兩種票證一起送交海關:一是出口國檢驗證書,證書應標明出口國、生產廠家、目的港(碼頭)和數量,證明該產品經過出口國檢驗機構宰前宰后檢驗,并保證產品安全衛生、無摻假、標志正確,符合美國規定;二是進口檢驗申請報告表,這些單證經過海關審核后,即送動植物健康檢驗機構(APHIS),審查是否違反美國動植物健康限制規定。當資料表明都符合海關和APHIS的規定后,單證就送達執行進口口岸檢驗的FSIS進口檢驗所(IFO),檢驗申請表的內容將輸入FSIS中央計算機系統,即自動進口信息系統(AIIS),AIIS自動檢索記憶庫確定該國、該廠、該產品是否具有出口禽肉或肉制品到美國的資格。當被認定可以接受FSIS的檢驗后,根據該國、該廠某種產品的質量歷史,AIIS將提出該批產品的檢驗方案,最后的檢驗結果也將輸入AIIS,建立該國該廠的檢驗質量檔案。
AIIS指示的檢驗包括零售包裝和凈重的檢驗、包裝容器的檢驗、產品缺陷的檢驗、罐頭的保溫檢驗、標簽的檢驗等。通過檢驗的產品,在每箱的外包裝標簽上打上“官方驗訖”印章,進入美國國內市場。當貨物不符合美國規定時,在包裝箱外打上“禁止進入美國”印章,貨物須在45天內出口、銷毀或經批準轉為動物食品。
需要注意的是,FSIS還要定期對獲得出口資格的國家的檢驗系統進行跟蹤檢查,檢查的頻度根據出口國的生產及產品質量而定。一般對新獲準的出口國每3個月檢查一次;如果工廠生產、設備、檢驗情況較好,出口的禽肉質量符合標準,第二年每6個月檢查一次,以確保安全衛生。為保護美國畜禽業的健康發展,美國農業部動植物健康檢驗機構嚴格限制有動物疫情的國家或地區的動物及其相關產品進入美國。如有口蹄疫存在的國家就禁止對美出口冷卻肉和凍肉等,以盡可能地防范疫病,杜絕疫情傳入,保護人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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