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巴西:關于對食品包裝營養標注的規定
2004-11-24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據《國際商報》報道,近年來,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一直在修訂食品包裝營養標注方面的法規,以使其更加符合新的形勢要求,更大限度地保證消費者的飲食健康。近日FDA又出臺了一項新規定,要求在傳統食品和膳食補充品的營養標注中,標注反式脂肪酸(trans-fattyacids虺啤癟FAS”)的含量。
TFAS存在于植物性奶油、馬鈴薯片、沙拉醬、餅干以及薯條等食物中,這種物質也可以通過氫化過程合成。TFAS和飽和脂肪酸一樣,都會增加人體膽固醇含量,特別是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含量。以往一般食品包裝上都要求注明飽和脂肪酸含量,但一直沒有要求注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美國這一舉措是應公共利益科學中心(CSPI)的請求而采取的,其目的在于給消費者提供更為廣泛而全面的營養成分信息,以幫助消費者保持健康飲食。新出臺的草案規定了新的反式脂肪酸營養成分聲明,對該類物質現有的飽和脂肪酸和膽固醇成分聲明、低脂肪和超脂肪以及含有可能導致膽固醇升高的油脂聲明作出進一步規定,并明確了反式脂肪酸成分及不合格標準。該規定將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多年來科學界已經就反式脂肪酸的潛在危害進行過長期研究。此前,丹麥營養委員會曾得出結論,TFAS對于心血管疾病的病情發展有著極大的影響。此外,丹麥食品、農業和漁業部還報告,TFAS對胎兒體重和Ⅱ型糖尿病有不利影響。鑒于這些確鑿的證據,2003年6月,丹麥政府對TFAS制定了嚴格的規定,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對食品工業生產TFAS設立法規進行限制的國家。從2003年6月1日起,丹麥市場上任何含TFAS超過2%的油脂都被禁止;而從2003年12月31日起,這個規定更拓展到加工食品油脂。新規定對丹麥本國和外國生產的產品都有效。
幾乎是與此同時,巴西也通過了類似的新規定,稱將自2007年7月31日起,強制要求在包裝食品的營養標注中標注包括飽和脂肪、TFAS和鈉含量的信息。TFAS作為飽和脂肪酸的代用品在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被使用。與飽和脂肪酸及不飽和脂肪酸不同,TFAS是一種人工產物,源自于對植物油脂的改造。人們可能注意過,一些西式糕點的包裝上常常注明含有“氫化油”。氫化油是由植物脂肪改造得來的,即將植物油脂中液態的不飽和脂肪通過加氫硬化,變成固態或半固態的油脂,其目的在于防止油脂變質,增加口感及美味。專家指出,凡是含有氫化油的食品,都可能含有TFAS。
因此,人們日常飲食中TFAS的主要來源就是那些使用氫化油的“大戶”,比如植物性固體油脂,某些烘烤食品如炸薯條、炸雞塊等快餐食品,沙拉醬等。我國臺灣地區對市場上快餐業所使用的25種烹飪進行檢驗,發現其中19個樣品種或多或少都含有TFAS,范圍在0.8%~33.9%之間,以人造奶油、起酥油所含的TFAS較多。這一調查結果與歐美等國家的調查數據(0.2%~60%)相比,差異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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