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包裝回收條款
2004-12-09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歐洲議會已通過一項修改1994年關于包裝回收要求的提議,目的是迫使歐盟各成員國更加注意環境保護問題。
目前,歐盟15個成員國舊包裝回收率為25%,通過的修改條款將要求它們從2007年1月1日起,舊包裝的回收率必須達到65%,且回收垃圾的60%必須用來產生能源。具體地說,每個行業的回收率要求并不相同,其中塑料包裝為20%、金屬為50%、廢紙和紙筒為55%、玻璃為60%。
此外,歐洲議會還提出應該加強對包裝垃圾出口的管理,特別是針對印度和中國的出口要進行“控制和監督”,因為“每個國家應該自己清掃自己的衛生”。歐洲議會建議,應該使用“綠色”罰款的辦法來阻止其成員國用出口垃圾的辦法來回避垃圾回收和升值(產生能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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