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罐裝飲料押金制遭起訴
2004-12-22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盧森堡歐盟法院本月14日就德國罐裝飲料押金一案做出裁決德國飲料瓶罐回收規定雖然對保護環境有積極意義,但卻有礙歐盟商品自由流通的原則,損害了外國企業的利益。法院要求德國完善飲料瓶罐回收體系,否則將受歐盟處罰。該判決在德國引起較大反響,德國議會將在近日討論完善飲料容器回收規定。
2002年12月德國對飲料瓶罐回收頒布法令, 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啤酒、礦泉水、可樂等碳酸飲料時,必須交納押金,容積在1.5升以下每罐25歐分,1.5升以上每罐50歐分。環保意識極強的德國采取這一措施的初衷是解決大量包裝廢棄物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德國環保部官員說,這一法規就是要強迫德國人改掉使用一次性飲料包裝的消費習慣,轉向更有利于環保的可多次使用包裝。因為顧客為了省事寧愿購買不收押金的軟包裝飲料,而軟包裝大都以回收廢紙紙漿為原材料。
德國一次性包裝市場很大,啤酒、可樂、汽水等日常消費飲料包裝大多為一次性易拉罐或塑料瓶,占飲料供應的24%。雖然這些一次性包裝收集后仍可循環利用,但無論是回爐再生產,還是交通運輸都造成很大能源消耗,從而增加氣體排放,進一步污染空氣。
2003年1月實行飲料瓶罐押金規定后,德國減少了100萬噸一次性包裝。這種押金制度實施雖然遇到了阻力,但支持者占多數。了解押金制度內涵、環境意識強的德國人都認為押金制度是必須的。但不少消費者感到這太麻煩,因為必須把空瓶罐退還原商店并出具收條才能拿回押金。雖然這項措施減少了一次性罐裝飲料消費、有利于環保,但也造成一些行業的萎縮,不利于就業。德國容器協會統計,兩年來該行業已削減1000個工作崗位,明年預計還要減少500個崗位。漢堡“好順”啤酒廠負責人說,與去年相比,今年該啤酒廠減產3億罐罐裝啤酒,一些人不得不下崗。
德國飲料瓶罐押金制度也給其他歐盟國家一些企業帶來困難,他們指責德國違反歐盟自由市場法則,“不公平地”為外國飲料公司在德國市場設置障礙。上屆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曾寫信給德國總理施羅德,要求他建立飲料罐全國收集系統,允許瓶罐裝飲料在全國任何商店都可退瓶,否則德國將“因為違反歐盟法律”面臨“歐盟的法律制裁”。德國政府決定,加快建造這一體系。建全國性空罐回收及押金退還體系并不容易,政府要墊付大量資金,用于支持那些空罐數量超過售出數量的商店,還要投入更多人力、物力,目前德國的經濟狀況難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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