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放寬“限制過度包裝”政策
2005-07-15 00:00 來源:國際包裝網 責編:sll
臺灣環保署宣布,原訂于2006年1月實施的“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令,將延后半年實施,并且不少法令有所放寬。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草案規定的管制內容非常嚴格,例如所有管制產品的包裝不得多于三層;裝置禮品剩余的禮盒空間比率不能超過25%;不同材質的包裝材不能復合使用等等。
在聽取各界意見后,新修正草案內容,已將禮盒內可空出來的空間加大,讓業者可以有較多彈性變化禮盒造型設計;取消不同材質包裝材不得混用規定;如果業者愿采用單一材質作為包材,裝置禮品剩余的空間比率還可再放寬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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