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減少包裝浪費有方
2005-08-02 00:00 來源:國際包裝網 責編:ge ran
為了減少包裝的浪費和對環境的污染,芬蘭有關法律對商品包裝以及包裝的再利用進行種種明確規定。因此,在芬蘭全國各地的市場上,不僅沒有商品過度包裝問題,而且廠家和商店十分重視商品包裝的回收和再利用,以節約成本和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根據芬蘭的有關法律規定:芬蘭生產廠家在對商品進行包裝時,要盡可能地將包裝的體積和重量限制在最低限度內,并能被普通消費者所接受;在商品包裝設計和制作過程中,必須考慮到包裝的回收和再利用,必須將其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在制作包裝的過程中,必須做到包裝材料盡可能減少有害物質的含有量,以便在包裝垃圾處理時不會對環境產生危害。在芬蘭,廠家嚴格依法生產商品包裝,包裝成本一般僅占商品價值的2%到10%。其中,化妝品和食品的包裝成本相對較高,但其包裝成本平均只有產品價值的5%左右。
芬蘭每年生產價值近20億歐元的商品包裝,所使用的包裝材料達到近130萬噸,每年產生的包裝垃圾達到近45萬噸。芬蘭垃圾法規定,年營業額超過100萬歐元的廠家在向本國市場提供產品和商品的同時,應對產品包裝的回收利用承擔責任。芬蘭主要是通過包裝業環保注冊公司對生產包裝的廠家以及進口商征收商品包裝再利用費,并同時將所征收的這筆費用用于包裝的回收和再利用。據芬蘭包裝業環保注冊公司統計,芬蘭全國包裝材料的回收利用率達到61%。其中,纖維包裝的回收利用率為75%,玻璃包裝回收利用率為50%,金屬包裝回收利用率為46%,塑料包裝回收利用率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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