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限 延后公告日期 產品預審 將設檢查中心
2004-08-18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臺灣環保署即將正式公告管制商品的過度包裝,但許多受限廠商反映,環保署在決策過程中并未給商家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為此,環署決延后公告日期,并分行業別對受限業者召開公聽會,且成立「包裝檢查中心」,未來廠商推出新產品前,可先將產品包裝設計送中心預審,以確定包裝是否符合環保法規。
環保署7月初在網絡上預告管制過度包裝新制,未來糖果、糕餅、化妝品、光盤、酒類的包裝層數不得超過3層,包裝所占空間比例不得超過25%,自2006年 1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將管制不含生鮮食品在內所有加工食品,如茶葉、罐頭等,自2007年1月1日實施。業者如違反規定,將罰3萬~15萬元,不改善還會被處停業處分。
但在環署近日公聽會中,業者反映許多未來執行上的問題,遠超過環署規畫,且化妝品、茶葉、唱片等業者希望環署比照韓國,成立「包裝檢查中心」,免得業者花大錢推出新產品設計,上市后才發現不符包裝法令,回收將蒙受重大損失。
環保署已決定輔導民間機構成立「包裝檢查中心」,但業者希望包裝檢查中心發給檢查通過商品「免驗證明」,這樣環保局就不需再到百貨公司將產品包裝拆封、查驗,但環保署拒絕。
環保署表示,母法并未授權成立「包裝檢查中心」代驗,因此,該中心并無公權力可發出「免驗證明」;且擔心未來可能有業者產品送檢時減少包裝,量產上市時采另一套繁復包裝,因此,不擬限制地方環保單位檢查權。但環署表示,原則上,每種商品只要檢查一次,由制造者公司登記地的縣市環保局負責檢驗。
環保署7月初在網絡上預告管制過度包裝新制,未來糖果、糕餅、化妝品、光盤、酒類的包裝層數不得超過3層,包裝所占空間比例不得超過25%,自2006年 1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將管制不含生鮮食品在內所有加工食品,如茶葉、罐頭等,自2007年1月1日實施。業者如違反規定,將罰3萬~15萬元,不改善還會被處停業處分。
但在環署近日公聽會中,業者反映許多未來執行上的問題,遠超過環署規畫,且化妝品、茶葉、唱片等業者希望環署比照韓國,成立「包裝檢查中心」,免得業者花大錢推出新產品設計,上市后才發現不符包裝法令,回收將蒙受重大損失。
環保署已決定輔導民間機構成立「包裝檢查中心」,但業者希望包裝檢查中心發給檢查通過商品「免驗證明」,這樣環保局就不需再到百貨公司將產品包裝拆封、查驗,但環保署拒絕。
環保署表示,母法并未授權成立「包裝檢查中心」代驗,因此,該中心并無公權力可發出「免驗證明」;且擔心未來可能有業者產品送檢時減少包裝,量產上市時采另一套繁復包裝,因此,不擬限制地方環保單位檢查權。但環署表示,原則上,每種商品只要檢查一次,由制造者公司登記地的縣市環保局負責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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