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重視文物的安全包裝
2006-12-07 00:00 來源:中國國家博物館 王赴朝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目前,對文物的外包裝普遍采用囊匣、木匣、木箱、盒等,作為收藏文物的包裝用品,內臥軟囊或硬囊,或無囊(只有襯布)等放置文物,對文物的保管收藏起到了必要的作用。但筆者在30余年的文物修復工作中觀察到,有的博物館因囊匣制作不當(或不科學)而造成文物原件在囊匣中就已經被損壞了。文物殘斷后,責任又無法明確,原因又不便查找,不了了之。而這種“殺手”囊匣可能還會接著再用,惡性循環,國家珍貴的物質文化遺產,因包裝不當而造成文物被損壞的事,真是讓人痛心疾首。
文物的包裝箱怎樣才是比較科學、安全的呢?我認為:
1、文物從箱中(盒、囊匣)取出或放入時要方便(大件文物應由箱中全部裸露出后,再搬運出箱,中小件文物應由箱中裸露出50%以上時再搬運出箱)。
2、大中型的文物包裝箱搬運移動時要方便。
3、大型文物的包裝箱打開或組裝時要方便,要在“方便”上多做研究。
4、依據每件文物的老化、質地、完殘、易脆斷的程度等,專門設計囊芯,不可千篇一律。
5、對于制作器型復雜的,大中型文物的包裝箱(受力點是靠四腿支撐的如:唐三彩馬、唐三彩駱駝、漢代陶樓等),應組織有文物修復人員、文物保護人員、包裝設計人員、文物保管人員、工程制作人員等多專業結合的研究小組,共同提出意見,拿出方案,甚至用包裝模型,做模擬破損性試驗,取得試驗數據作參考。
6、對于有刃的青銅器文物(如:銅劍、銅刀、銅矛等)包裝盒囊芯的設計,要視情況,須立刃臥囊,放置固定(即:一側刃部向下“地”,另一側刃部朝上“天”),不可平臥放置,因平臥放置,器物受翻首(專業用語,即盒蓋)囊部的長期擠壓,和自身重力的作用,極易使文物脆斷。
7、對于“危險性較大”易損壞的文物,在包裝前,應對器物“量體裁衣”,設計制作專用美觀的托架、托板、支架等防護加固裝置,與器物組合成一體,便于搬運、陳列、收藏、裝箱,不再用手接觸文物搬運,這也正體現出對文物“最小干預”的保護原則。
8、對于“頭重腳輕”的中型或大型文物如唐三彩馬等的包裝,可否采用反常規設計裝箱(即將器物倒置入箱固定),設定槽型軟托,托住馬背,馬腿向上豎起(即四腳朝天),周圍縛以繩索固定。
9、也可將“上沉下輕”的中型或大型文物(如:馬、駝等)用懸掛法,在木箱中制作特定的框架上,用繩帶向上拉緊固定,四足底板微微懸空,其下墊以軟物,器物周圍襯緊海綿,并將框架固定于木箱內側板上,這樣在搬運中,可防止文物突然受到震動、下砸而造成的破壞。原理類似于汽車上駕駛員系緊的“安全帶”。
10、對于超大型文物包裝箱的設計工程(如:秦始皇兵馬俑等)應綜合研究,需在木箱體外加裝減震器系統,類似于汽車上的減震器裝置,在箱體底部加裝可移動的萬向滾輪,滾輪可設計成據情況需要,手動操作后可隱藏、可伸出式,類似于飛機上的起落架。
11、有蓋類文物(如:有蓋鼎、有蓋瓷器等)、組合或套裝類文物(如:曾侯乙銅方鑒、“活動”的陶俑頭部、“活動”的陶馬尾部等),在包裝入箱時,應分解分體,各個單獨包裝,切不可原樣套疊包裝。當打開包裝箱后,再組合裝配好用于陳列。
另外還有較經濟的填埋包裝法,即用發泡聚苯乙烯類(俗稱泡沫塑料)的顆粒物,與器物一同“埋”入包裝箱內,要取出時,使用專用吸塵器將顆粒物吸出,填埋包裝法可反復使用,可用于某些適合的器物。還有懸掛包裝法,即將包裝箱上的8 個箱角,設置上8 個鋼制拉簧,再將8 個拉簧的另一頭,固定在大框架上的8 個內角上,與箱體呈對角斜向互拉,包裝箱設置在大框架的中部,當拉簧拉緊時,包裝箱自然懸空,當受到震動時,包裝箱會在大框架中自然晃動,而大框架不動,以達到減震緩沖的安全保護作用。
總之,研究文物包裝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文物的安全,是一勞永逸的重要工作,是一種責任。投入資金作研究課題是值得的,文物包裝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禮品或商品包裝,不是一次性的,是有科技含量的。在重要文物出國的包裝箱內(或大型文物集裝箱內),應研究設置類似飛機上的“黑匣子”儀器,以便記錄文物包裝箱在運輸途中的各種數據,為文物包裝安全運輸。提供科學研究數據。文物出國展、巡回展,應有專業文物包裝技術人員隨行,切不可有文物破損后,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的畸形想法。
文物是國家歷史文化的重要珍貴標本,又是十分脆弱的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經不起多次損壞,文物包裝不僅要防止自然環境因素造成的破壞,還要十分重視因不科學包裝所造成的人為因素的損壞。以上是筆者的一些設想,以期引起文博工作者的關注。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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