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2006-12-19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12月18日,新聞出版總署領導和各司(廳、局)主要負責人分別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這標志著總署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全面展開。
上午,新聞出版總署黨組書記、署長龍新民分別與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柳斌杰,黨組成員、副署長李東東,黨組成員、副署長鄔書林,黨組成員、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黨組成員、副署長孫壽山簽訂了《行政執法責任書》。下午,新聞出版總署《行政執法責任書》簽訂大會舉行,柳斌杰分別與出版物市場監管局、印刷復制管理司、出版物發行管理司負責人簽訂責任書;閻曉宏和版權管理司負責同志簽訂責任書;孫壽山分別和計劃財務司、人事教育司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各司(廳、局)還將分別組織司內同志層層簽訂執法責任書。
龍新民在簽訂責任書儀式結束后發表講話。他指出,總署機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是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踐“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也是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促進新聞出版行政機關轉變職能、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加強總署機關自身建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
龍新民對總署機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執法人員要通過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明確執法目標、執法程序,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二是要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行政執法活動,以政務公開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深入開展;三是要在總署建立并落實評議考核、監督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保證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
在新聞出版總署機關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中,總署共梳理出與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有關的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執法依據51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各類執法職權共155項,并且細分為380個子項,分解到了不同的部門和具體的執法人員。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具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和行政能夠執法職權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2006年第1號公告中列出?偸疬制定了統一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工作流程;部分司(廳、局)還結合本部門工作特點制定了部門內部的審批、處罰工作流程,健全了執法工作程序。
《行政執法責任書》簽訂大會由總署黨組成員、副署長李東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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