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預包裝食品10月起規范“著裝”
2005-08-31 10:02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從今年10月1日起,所有這一天及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其標簽都必須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記者昨日從南京市質監局了解到,這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而10月1日前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如果標簽符合此前系列食品標簽標準要求的,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據介紹,與之前實行的各類食品標簽標準相比,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增加了強制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配料清單中可以使用的類別歸屬名稱、包裝物或包裝容器最大表面面積的計算方法等內容。
南京市質監局還特別提醒企業,針對部分企業按原標準印制的標簽庫存量較大,如果停止使用可能造成企業較大損失的情況,生產企業可以向南京市質監局申請標簽延期使用,經匯總后報省質監局核準,核準通過則由國家標準委備案并統一公告,但最終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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