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食品包裝又提高要求
2007-03-12 00:00 來源:消費日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近日,歐盟國家提出要在食品包裝中體現出對食品健康及營養標準的準確要求,以避免食品企業誤導消費者。歐盟制定的健康、營養標準及規定,涉及到了在歐盟國家銷售的任何種類的食品及飲料。根據規定,歐盟國家對標明食品添加劑含量的標簽將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
歐盟對食品標簽的總體要求是食品標簽不得令消費者對產品的屬性產生誤解。并規定標示必須按照成分重量的順序列出所有成分,這包括按配料的名稱或編碼或功能分類列出食品成分,如色素、抗氧化劑等,香料可標示為“香料”或更準確的名稱(如香蘭素);同時要求特別注明轉基因有機物配料、包裝氣體、甜味劑、阿斯巴甜、阿斯巴甜與安賽蜜的混合物、糖醇、金雞納霜和咖啡因這些成分。
目前,歐盟不僅在食品的通用標識方面已立法進行管理,對特定食品還制定了附加的法規,如對食品營養成分的標注,歐盟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必須標明食品的能量指標和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糖、飽和物、纖維和鈉的含量等等;淀粉、糖醇、膽固醇、維生素和礦物質達到一定量之上,也須提供其含量。
根據歐盟法律規定,某成員國管理機構判定一個食品不符合歐盟食品法規的要求,應將此信息報告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每星期發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員國采取相應措施。如果某個第三國的食品經常違規,歐盟可能會決定在所有的歐盟人境口岸對其進口的產品實行100%的檢測。如果進一步的調查證明從該第三國進口的違規食品對歐盟的食品安全構成威脅的話,歐盟將禁止從該第三國進口此類食品。(劉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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