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原創,道德轉載
2007-07-18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媒體之間相互轉載文章,似乎一直被視為約定俗成的規則,即便是在原著不知曉的情況下轉載,也少有紛爭(有個別,但不是一般現象)。但隨著知識產權知識的豐富,現今已有媒體陸續地站出來抵制這種潛規則,紛紛要求捍衛自己的權益。
近日,中國新聞出版報的一篇文章——《媒體間無序轉載令人憂》,將媒體資源轉載問題再次拋到公眾面前。
以紙媒為例,文章中采訪對象強調了“對于轉載,我認為最起碼的一點,應該注明轉載的出處① ”。對于日常新聞來講,相關媒體間互相轉載、共享資源的常態交流是被允許的,因為它可使新聞資訊更廣泛更充分的傳播,但需要強調的是前提必須注明來源,這一點是不能漠視的。
其實,這并不只是針對紙媒的強調,網絡媒體亦是如此。能否做到有道德的轉載,對各媒體來說都是很大的考驗。根據以往的經驗,各媒體間競爭的勝利者,往往就是那些持有媒體道德、堅持原創道路的媒體。
在網絡這一新興媒體出現后,大量傳統報刊媒體文章被復制到網絡的現象,嚴重損害了著作權人的利益。變化了的版權保護形勢,當然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跟進。針對這一問題,國家版權局出臺《信息網絡轉播權條例》加以規范,有利于保護著作權人和傳統媒體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媒體的健康發展。
但同時也應該注意的是,網絡版權保護如果只保護傳統媒體的權益,而忽視網絡媒體自身的權益,那么這種保護就是單向和有失偏頗的,無疑不利于構建全面系統的版權保護體系。
而今,網絡媒體間的無序轉載更為人擔憂。網絡上的轉載之風盛行,有人一度把互聯網稱為“互抄網”,很多文章被各大小網站相互轉載,且未注明來源。更有甚者,將其文章改頭換面,換湯不換藥,不道德地以自己的原創形式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這種斷章取義的轉載,明顯已經涉及到侵權的行為。
轉載是普遍現象,那轉載和侵權之間的界限又該如何把握?
我們應不斷強調“尊重首發媒體,注明出處② ”,并“嚴格按照有關法規來辦事。在轉載的過程中應該發現,相關媒體有沒有聲明,作品載體是否允許你轉載,不讓轉要先打招呼,被同意后才能轉③ ”,這都是一些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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