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將監督檢查進口食品標簽
2005-11-09 16:34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生監管處昨天表示,該處將與聯合市食藥監局聯手,根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對市場銷售的進口包裝食品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該兩個通則,食品標簽若使用外文,要求必須與漢字有嚴密的對應關系,而且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而未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信息、凈含量、固形物含量、制造者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品質等級的將禁止出售。
另外,由即日起,從上海口岸入境的進口包裝食品,必須在入關前加貼完成進口包裝食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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