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杂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用戶名
  • 密碼
  • 產品
供應
求購
公司
資訊
展會
評論訪談專題話題印搜動態
國內國際環保視頻產品導購
活動展會設備印品世界
行業動態企業動態營銷電子商務政策法規統計商機
印前印中印后包裝器材耗材油墨
膠印數碼標簽CTP紙箱創意絲印柔印其他
展會專題企業專題資訊專題技術專題
文化人物社會
展會預告會議預告展會資訊國內展會國際展會推薦展會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印刷包裝絲印
您當前位置: CPP114首頁> 正文

我國進出口食品包裝管理新規8月1日起實施

2007-08-06 00:00 來源:中國現代企業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從今年8月1日起,《進出口食品包裝容器、包裝材料實施檢驗監管工作管理規定》開始正式執行。

《規定》要求,出口食品包裝的生產原料(包括助劑等)及產品,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衛生技術法規強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產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首次用于加工出口包裝的原輔材料,包括印油、助劑等,應經檢測合格并向所屬檢驗檢疫機構辦理備案。

食品包裝及材料的生產企業,在提供包裝及材料給出口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前,應到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對該出口食品包裝的檢驗檢疫。申報時應注明出口國別,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檢驗檢疫機構出具出入境食品包裝及材料檢驗檢疫結果單,證單有效期為一年。未經檢驗檢疫或不合格的食品包裝,不得用于包裝出口食品。

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在生產出口食品時,應使用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的食品包裝材料。出口食品報檢時應隨附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入境食品包裝及材料檢驗檢疫結果單。同時,出口食品企業還要注意購買食品包裝時,需要對方提供該包裝產品隨附的出口包裝檢驗檢疫合格證單。進口包裝及材料供應商要及時做好備案工作,并提供包裝及材料的技術檢測說明材料。

分享到: 下一篇: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QS標志迫在眉睫
  • 【我要印】印刷廠與需方印務對接,海量印刷訂單供您任意選擇。
  • 【cpp114】印刷機械、零配件供求信息對接,讓客戶方便找到您。
  • 【我的耗材】采購低于市場價5%-20%的印刷耗材,為您節省成本。
  • 【印東印西】全國領先的印刷品網上采購商城,讓印刷不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