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業未來非“綠”禁止入內
2005-11-10 09:19 來源:消費日報 責編:飛
目前,在國際上,綠色包裝制度已成為發達國家設置綠色標準的主要內容之一。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因包裝問題每年減少外匯收入約10%,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因包裝不符合綠色要求造成的。
加入WTO后,綠色壁壘---這個外貿領域的新名詞開始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根據
聯合國統計署提供的數據,90%的美國人、89%的德國人和84%的荷蘭人在購買物品時都會考慮到產品的環保標準。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由于我國在環境標準制定實施及資金投入、環境技術水平等方面與歐美發達國家存在較大的差距,所以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商品的阻礙作用不斷增強。
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秘書長莊英杰告訴記者,綠色包裝制度就是要求包裝材料應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即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或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保護環境資源和消費者健康。
也就是說,包裝制品從原材料選擇、材料加工、產品制造與使用、廢棄物的回收再生,直到最終處理的整個運行過程均應不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公害。發達國家就此提出了"4R1D"原則:①實行減量化(Reduce)。即在滿足包裝的保護、方便、銷售等各項功能條件下,盡量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②可重復使用(Reuse)。包裝在完成某項使用功能后,經過適當處理,能夠重復使用。③能回收再生(Recycle)。通過生產再生制品、焚燒利用熱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達到再利用的目的。④能再灌裝使用(Refill)。罐、瓶等包裝物在回收之后,可以再灌裝使用。⑤可降解( Degradable)。包裝廢棄物可以分解,不產生環境污染,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
莊英杰說,大多數發達國家的綠色包裝制度是通過國內的各種法律、規章措施得以實施。但不適當的政策措施和國家之間標準的差距,也給我國的出口貿易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從包裝材料方面來講,第一,歐美等國的環保法規中對商品包裝材料的易處理性和可回收率有較高的要求和標準,包裝的材料要求首先是其安全性,其次是對人體和自然環境無害。我國的包裝材料落后,不易處理,可回收率低,對進口國的環境污染嚴重。這造成了我國許多產品因為包裝問題而無法出口。
其次,歐美等國的環保法規中都對動植物檢疫提出較高的要求,規定對一些天然材料生產的包裝物要進行衛生和動植物檢疫,以防止動植物病蟲害的傳入。我國的包裝材料材質較差,不注重上述要求,部分出口產品的包裝中還在大量使用木材等材料,不僅外觀粗陋,而且常常因為其中含有病蟲害而一再受到進口國的責難和限制。
從產品包裝標簽來講,歐盟一直通過產品包裝、標簽的立法對外國產品的進口設置障礙,歐盟除了對動植物產品有較高的要求外,對于我國出口的紡織品以及包裝材料環境環保方面的要求非常高,特別是對于有害人體健康和環境的產品進行了限制,法律規定其包裝和標簽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標志要求。目前在歐盟最為流行的生態標簽為OKO-TexStan dard100,是紡織品進入歐洲紡織品市場的通行證。CE標志則是工業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通行證。根據規定,歐盟各國海關有權拒絕未貼CE標志的產品入關。這使我國機電產品出口更加困難。
廣東省包裝技術協會秘書長魏大勁說,隨著世界各國環保呼聲日益強烈,綠色包裝越來越成為包裝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面對國際上對中國出口商品包裝的"綠色壁壘",包裝綠色化的步伐必須加快。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因包裝問題每年減少外匯收入約10%,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因包裝不符合綠色要求造成的。
加入WTO后,綠色壁壘---這個外貿領域的新名詞開始引起越來越多人的關注。根據
聯合國統計署提供的數據,90%的美國人、89%的德國人和84%的荷蘭人在購買物品時都會考慮到產品的環保標準。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由于我國在環境標準制定實施及資金投入、環境技術水平等方面與歐美發達國家存在較大的差距,所以綠色壁壘對我國出口商品的阻礙作用不斷增強。
上海市包裝技術協會秘書長莊英杰告訴記者,綠色包裝制度就是要求包裝材料應節約資源,減少廢棄物,即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或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環境,保護環境資源和消費者健康。
也就是說,包裝制品從原材料選擇、材料加工、產品制造與使用、廢棄物的回收再生,直到最終處理的整個運行過程均應不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公害。發達國家就此提出了"4R1D"原則:①實行減量化(Reduce)。即在滿足包裝的保護、方便、銷售等各項功能條件下,盡量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②可重復使用(Reuse)。包裝在完成某項使用功能后,經過適當處理,能夠重復使用。③能回收再生(Recycle)。通過生產再生制品、焚燒利用熱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達到再利用的目的。④能再灌裝使用(Refill)。罐、瓶等包裝物在回收之后,可以再灌裝使用。⑤可降解( Degradable)。包裝廢棄物可以分解,不產生環境污染,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
莊英杰說,大多數發達國家的綠色包裝制度是通過國內的各種法律、規章措施得以實施。但不適當的政策措施和國家之間標準的差距,也給我國的出口貿易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從包裝材料方面來講,第一,歐美等國的環保法規中對商品包裝材料的易處理性和可回收率有較高的要求和標準,包裝的材料要求首先是其安全性,其次是對人體和自然環境無害。我國的包裝材料落后,不易處理,可回收率低,對進口國的環境污染嚴重。這造成了我國許多產品因為包裝問題而無法出口。
其次,歐美等國的環保法規中都對動植物檢疫提出較高的要求,規定對一些天然材料生產的包裝物要進行衛生和動植物檢疫,以防止動植物病蟲害的傳入。我國的包裝材料材質較差,不注重上述要求,部分出口產品的包裝中還在大量使用木材等材料,不僅外觀粗陋,而且常常因為其中含有病蟲害而一再受到進口國的責難和限制。
從產品包裝標簽來講,歐盟一直通過產品包裝、標簽的立法對外國產品的進口設置障礙,歐盟除了對動植物產品有較高的要求外,對于我國出口的紡織品以及包裝材料環境環保方面的要求非常高,特別是對于有害人體健康和環境的產品進行了限制,法律規定其包裝和標簽都要符合一系列特殊標志要求。目前在歐盟最為流行的生態標簽為OKO-TexStan dard100,是紡織品進入歐洲紡織品市場的通行證。CE標志則是工業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通行證。根據規定,歐盟各國海關有權拒絕未貼CE標志的產品入關。這使我國機電產品出口更加困難。
廣東省包裝技術協會秘書長魏大勁說,隨著世界各國環保呼聲日益強烈,綠色包裝越來越成為包裝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面對國際上對中國出口商品包裝的"綠色壁壘",包裝綠色化的步伐必須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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