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印客類網站無證經營將取締
2007-08-16 00:00 來源:法制晚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近日通知印客類網站須持有《印刷經營許可證》否則予以取締并進行行政處罰。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近日發布《關于規范利用互聯網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通知》,規范印客類網站承接印刷經營活動。
今后,印客類網站在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時,不得接受無出版單位、書號、刊號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號的個人小說、文集、博客書等業務,禁止印刷非法出版物。
通知還指出,印客類網站直接提供經營性排版、制版、印刷和裝訂服務的,屬于印刷經營活動,應事先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
網站須在經營場所和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公示《印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此外,今后印客類網站將個人小說、文集等數字化作品登載在網站上,提供在線瀏覽、閱讀或下載服務的,也須取得互聯網出版許可。
通知之處罰:無證經營將取締
通知要求,印客類網站應于9月30日以前,辦理《印刷經營許可證》。
逾期未辦理、從事違法印刷經營活動的,將依照《出版管理條例》和《印刷業管理條例》依法予以取締,并進行行政處罰。
通知之反應:印客網反應不一
上海印客網市場部負責人李昳表示:“我們一直有文集印刷,不知道是否應該主推,是否涉嫌非法出版物。通知出臺,給我們一個標準,雖然會影響到一部分客戶,但這種行業的規范做法很不錯。”
隨后,李昳又指出,從業務上講,通知對那些主推文字印刷業務的網站來說是個毀滅性打擊,現在這類網站的質量也是參差不齊,這個通知恰好凈化了印客市場。
中國印客網老總方輝說:“我們幾乎不做印刷品,更多的是在紡織品、T恤、打火機和杯子上做個性印刷,文字性業務做的不多。”他認為通知的推出對他們影響不大。
大眾印客網總經理農植訊說,印客網所印刷的出版物都是個人收藏用的,就跟網友個人在家自己印刷一樣,不可能大批量印刷和流通,不會對市場有任何影響。
樂貓印客網負責人奉先生也表示,本身就不是出版,與打印沒有區別,目前都是個人行為。
印客族少了樂趣
曾印過博客文集的格格說,對于我們這些小批量的個性印刷來講,不可能找出版社。因為成本太高,沒人愿意做。如果網站取消這項業務的話,我們印客族的樂趣就少了。
印客族小濤說,我印刷自己文集純粹是自己收藏用,沒商業用途。
名詞解釋
印客,以互聯網為溝通、聯系渠道,把自己或網民所寫的、畫的、摘錄的文字和圖片變成印刷品,同時通過特定網站進行網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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