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規范利用互聯網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行為
2007-09-07 00:00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日前,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公安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聯合規定:一是網站直接提供排版、制版、印刷和裝訂服務的屬于印刷經營活動,應有《印刷經營許可證》,遵守《印刷業管理條例》等國家規定;二是須在經營場所和網站首頁公示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三是應自覺保護知識產權,不得提供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印刷品;四是將數字化作品登載在網站上,提供在線瀏覽或下載服務的,屬于出版活動,須取得出版許可;五是新聞出版、公安、工商、電信等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審理相關手續。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