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使用塑料袋可能要收費
2005-12-21 08:18 來源:廣東包裝網 責編:jy
深圳將成立由貿工、發改等部門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小組,選定萬佳商場、天虹商場等大型商場作為試點對象,宣傳、推薦使用環保購物袋,樹立一批限制濫用塑料袋的環保典型。與此同時還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塑料袋收費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使用費用等問題開展研究。這是記者從近日環保部門給政協委員提案的書面答復中了解到的。
7成塑料袋出自大商場超市
今年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雷新平提交了“關于盡快采取措施,減少塑料袋使用量,遏制白色污染的建議”。據統計,目前全市大型商場、大型超市塑料袋使用量約占全市總量的70%左右,是塑料袋消耗的主力軍,如萬佳月用塑料袋達25萬張,沃爾瑪月用量超過10萬張,新一佳月用量超過18萬張,其他較大商場、超市的月用量一般超過5萬張,數量相當驚人。商場和超市是本市塑料袋消耗的主力軍。
據了解,目前本市對塑膠垃圾的處理主要采用集中填埋和焚燒方式。因塑料制品量多、體積較大,又不易降解,以填埋方式處置需占用相當的填埋場空間;焚燒處理又有產生有害廢氣的問題。
商場試點環保購物袋
去年,市貿工局開展了推廣可降解塑料袋的調研工作,已經通過了專家論證,但在塑料袋的使用上沒有法律依據進行限制或禁止。目前,市環保局正在結合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經驗,將塑料袋等其他制品的清潔生產問題作為《深圳市〈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辦法》的研究內容之一。
針對政協委員的建議,市環保局表示,將成立由貿工、發改、工商、環保、技術監督、城管等部門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小組,選定萬佳商場、天虹商場、沃爾瑪、歲寶百貨、新一佳商場、人人樂百貨等大型商場作為試點對象,推動其自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宣傳、推薦使用環保購物袋,樹立一批限制濫用塑料袋的環保典型。
這項工作還將與“創綠活動”相結合。在“綠色商場”、“綠色社區”、“綠色學!薄ⅰ熬G色酒店”評選中,把限制濫用塑料袋作為參評的條件之一。對已經獲得綠色稱號單位,在復評中需要增加限制濫用塑料袋的指標,不符合該要求的要摘掉綠色稱號。
收費可行性正在研究
使用塑料袋該不該收費?據了解,目前我國法定的排污費征收對象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對消費者不征收排污費,排污費并不包括塑料袋收費內容,所以現在采用塑料袋有償使用措施的法律依據不足;在地方單獨設立污染稅的可行性也不大。而市環保部門認為,由于濫用塑料袋會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問題,需要政府以行政收費或押金制度的經濟手段干預,強制要求生產者、消費者承擔相應的社會成本,因此對塑料袋收費是必要的。
市環保部門透露,將盡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塑料袋收費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使用費用等問題,同時研究相關的財政補貼政策,還要將實施清潔生產、有利于生產環保型包裝材料的企業、項目列入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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